目 录
第一部分 恩施州经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恩施州经信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恩施州经信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州关于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指导意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3、检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向州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编制全州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实施工作;负责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要时段的限电预案审批工作;监督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
5、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产业、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组织拟订州、县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州、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州、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7、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负责企业家协会有关工作;
8、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运用;
9、承担全州民爆生产和经营行业、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监督职能,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严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履约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炭产业经济政策;依法申报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州煤炭生产调度和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全州煤炭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煤矿技改立项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的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经营市场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州煤矿矿长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申报和综合协调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统筹推进除政府电子政务以外的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12、负责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通讯企业、信息企业等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3、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长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统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恩施州经信委机关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和运输协调科、规划和科技技改科、煤炭行业管理科、重化和行业管理科、电子信息产业科、信息服务综合科、电力和节能科、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科、人事科);隶属管理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委机关共有编制数23名,隶属管理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名。2018年预算在编人员19名、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26名,长期聘用人员1名、劳务派遣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恩施州经信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恩施州经信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01.6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总支出80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34万元,占总支出的49.81%;商品服务支出293.24万元,占总支出的36.58%;对个人家庭补充助支出95.07万元,占总支出的11.86%;其他资本性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1.75%。
二、2018年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1.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1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7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3.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3.36万元, 占预算收入的87.74%;住房保障支出35.99万元, 占预算收入的4.49%。
三、2018年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7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3.36万元, 占预算基本支出的87.74%;住房保障支出35.99万元, 占预算支出的4.49%。
四、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65万元, 比2017年的859.23万元,减少57.58万元,减幅为7.18%,其中:增加了项目资金12万元,因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全部纳入了社保,减少了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9.58万元。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1.65万元,比上年减少57.58万元。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7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3.36万元, 占预算基本支出的87.74%;住房保障支出35.99万元, 占预算支出的4.49%。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经信委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65万元, 比2017 年减少57.5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已纳入社保,养老保险金由社保发放,至使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6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4.7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0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03.36万元, 占预算基本支出的87.74%;住房保障支出(类)35.99万元, 占预算支出的4.49%。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3.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7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幅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幅42%;公务接待费用10万元,与上年持平,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九、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98.24万元,项目经费238万元,合计336.24万元,较上年增加16.44万元,增幅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82.9万元,其中货物类24.00万元,占全年政府采购的28.95%,工程类18万元,占全年政府采购21.71%,服务类40.90万元,占全年政府采购的49.34%。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75万元,主要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煤矿监督检查。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州经信委共拥有房屋面积1074.96平方米,价值29.01万元,保留一台应急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业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业设备。新增一般办公设备14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我委将对2018年的绩效目标实行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1.6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高路办)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