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5
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和5月26日补充公告精神,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组织工作

州纪委监察局警示教育基地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恩施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恩施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恩施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并在本市内另行发布公告。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本次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5分。

        三、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

报考州纪委监察局警示教育基地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州纪委监察局另行公告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恩施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另行公告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面试有关要求

1、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超过资格复审时间未到的考生视为弃权。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通讯畅通,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弃权,并不再进行递补。

3、考生候考期间要遵守相关纪律,自觉听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内喧哗吵闹。

4、考生正式参加面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报姓名。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工作制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

5、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试题。

附:恩施州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