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及《巴东港总体规划》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长江干线巴东段非法码头进行专项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长江干线巴东段西起巫峡口,东至宝塔河港区。
二、整治对象。属不符合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无经营许可证、违规占用港口岸线的非法码头。
三、整治内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整治范围内的非法码头要停止经营,自行清理堆场货物并拆除或搬迁码头设施设备。
四、逾期未完成清理拆除或搬迁工作的,将采取断水、断电、封路、限制船舶停靠等措施予以强制关停,对涉嫌非法经营、非法占用土地等构成刑事案件的将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五、对拒不配合清理整治、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此通告。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