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8
来凤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来凤县民政局委托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来凤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建设留守儿童之家。主要内容:来凤县桂林书院社区、新拱桥村、岩板村、竹坝村4处指定位置建设留守儿童之家,主要完成室内修缮、购买儿童座椅、图书、电视等。

2、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主要内容:在指定的4个村落各派遣1名专业社工常驻各处留守儿童之家,进行日常管理、照顾及关怀留守儿童等服务。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工期及服务期限:

3.1、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期30天。

3.2、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4.1采购预算:2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采购预算价。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社工服务能力;

5.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社工(4名)须具备初级及以上社工证书,具有 1 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

5.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声明中须注明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视为有效);

5.5、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公示期:2019年 10 19 日至2019年 10 21 日。

七、征集供应商名单

7.1 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报告于行业主管部门,其供应商将可能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7.2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一套于公示期期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报名。

7.3 报名资料须按供应商报名表(附件一)的要求提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甜

电 话:156292555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储思成

联系电话:18695016676

联系地址:来凤县机械厂酒店路口第1栋2楼

传真号:0718-6269289

2019年 10 18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联系人邮箱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满足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资料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内容须清晰易认)

注:报名资料应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装订成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