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拟采购《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根据来财采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ZHJES—LFCG—2019—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三、采购金额:贰拾万元整(20万元)
四、服务内容:对来凤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法律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十年以上并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审查: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负责人证明书(含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报名的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负责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三)投标人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法律专业技术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类技术职称的优先;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情形。
(六)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若为外地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在服务地开展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设有分所或办事处(需提供分所或办事处的执业许可文件)、办公地点(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19年9月23日上午9时至2019年9月25日17时止(工作时间)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来凤县体育中心体育场1-3-2号门面)领取询价文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送达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来凤县体育中心体育场1-3-2号门面)。
八、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10时。
九、报价文件开启地点: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来凤县体育中心体育场1-3-2号门面)
十:联系方式
名 称:来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肖晓
电 话:13872727373
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应浩
联系电话:15172457317
联系地址:来凤县体育中心体育场1-3-2号门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