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来凤县城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4
关于解除来凤县城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县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局、县环境监测站联合会商,预计1月14日起,县城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未来三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达到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条件。根据《来凤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来政办发〔2020〕8号)相关要求,经报县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从1月14日18时起解除县城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来凤县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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