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高乐山镇小模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置及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高乐山镇小模村,涉及地块东至咸丰大道,南至小模村集体土地,西至小模村集体土地、北至小模村村组公路。

土地权属:高乐山镇小模村。

二、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符合咸丰县建设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届满之日起,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专班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并对土地现状进行影像锁定,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1.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高乐山镇小模村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咸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3.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咸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