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关于2022年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建〔2021〕8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函〔2021〕24号),经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公示)、县定等程序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进行了救助,现将救助情况进行公示,监督电话:4334031。


巴东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