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九届人大代表肖刚清等提出的《关于加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对州九届人大代表肖刚清等提出的《关于加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建议》的答复

肖刚清、蔡红萍、傅浩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代表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关切人民群众的愁心事、揪心事,高度关注和支持民政工作,为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结合单位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经统计,全州录入全国婚姻登记系统的对象共计1192194对(不含法院判决及因资料缺失未录入对象),其中结婚960801对,离婚122202对,补发109177对,撤销14对。据县市摸底情况,因档案资料遗失和大批事实婚姻没有完成婚姻信息系统录入的存量较大。在过去一个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由于不少青年未婚先孕,受传统观念影响,因当事人一方未达到法定婚育年龄,为获取结婚证,正常办理生育手续,导致在婚姻登记领域,各个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如,2021年全州涉及婚姻登记业务的14个行政诉讼案件中,因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冒用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有11个,占比78.6%)。加之信息化程度不高,各婚姻登记处婚姻信息未实现平台共享,导致出现了一部分错登、被重复登记等低级错误(2021年全州婚姻领域的14个行政诉讼案件中,因公安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化共享不够导致办证错误2个,占比14.3%)。近年来,此类问题开始逐步显现。受困于纸质档案缺失较多,全国、全省婚姻数据不共享,民政部门和法院判决离婚数据不共享等客观因素,加之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往往涉及两个及以上家庭的复杂利益关系纠纷,而《民法典》取缔了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的权限,导致化解此类问题比较困难。

二、所做的工作

(一)召开局长专题业务会讨论研究。局党组书记、局长罗申贵同志主动过问该建议案办理情况,先后两次听取分管业务领导及业务科室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要求业务科室进一步把《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学深悟透,并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认识思考民政部门能够干什么,应该怎么干,明确责任边界。二是针对我州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不高的实际,要求迅速对接省厅资源,加快采购人脸识别、指纹录入一体机。同时,积极应对即将实现的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业务,对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做到应录尽录。分管业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人员集中研学了《民法典》等婚姻登记相关政策文件,并对2021年全州14个婚姻败诉案件逐一进行了分析研判。

(二)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8月17日,州人大党组书记、主任柯东海同志一行到州民政局调研,州民政局党组就婚姻登记工作专题向柯主任一行汇报,当面听取领导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婚姻登记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方向。二是主动向州人大专委会汇报工作。由分管业务领导带队,主动向建议代表汇报工作推动情况,请求代表进一步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三是争取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协调推动。州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协调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推荐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协助全州民政系统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已建立相关工作协作机制。州法院给县市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应该撤销婚姻登记的,优先考虑出具《司法建议书》;对裁定驳回起诉的,对当事人做好后续指引工作。该通知为今后大幅度降低我州婚姻登记领域行政败诉概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指导县市民政部门积极大胆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和优化了操作指南。州民政局对全州民政系统受理撤销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操作指南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优化简化,对流程、材料归档、注意事项、告知书样本、撤销决定样本、撤销公告、送达回证等进行了规范。二是要求县市民政部门主动加强与同级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一方面,对于证件造假的,协调公安部门帮助当事人出具“证件信息不存在”的证明后,民政局随即撤销当事人婚姻登记;对于冒名顶替的,协调法院查明基本事实后,出具《司法建议书》,民政部门依据《司法建议书》即可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三是进一步夯实为民情怀。对县市民政局下发工作提醒。要求县市民政局指导各婚姻登记窗口和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利用QQ、微信群等途径,及时发现和了解婚姻登记领域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线索,主动介入,积极处理,妥善化解。

三、阶段性工作成效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各县市对照文件要求,民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2022年1-8月,全州各县市婚姻登记窗口共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13件,其中民政部门自行化解4件,依据法院《司法建议书》化解3件,依据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化解4件,依据公安局《情况说明》化解2件。截至目前,无民政部门败诉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

(一)适时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此项工作原定计划8月下旬开展,因疫情原因推迟。待疫情形势稳定后,州民政局将继续组织实施。拟聘请民政部婚姻登记专家和州人大、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等业务专家对全州50余名婚姻登记员开展全面培训,重点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婚姻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以解剖案例的形式,让一线婚姻登记员进一步熟练业务和操作规范。

(二)着力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针对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以及县市财政困难的实际,州民政局党组已明确由州民政局统一采购人脸识别、指纹录入一体机,分发到县市各婚姻登记窗口使用。该项工作经与省民政厅对接,目前,全省已完成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评审和设备调试相关工作,待最终明确后,我局将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集中购买。与此同时,将进一步督办县市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版本录入,降低后期信息比对出错率。

(三)持续高效开展婚姻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指导县市民政局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坚持实事求是,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对婚姻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从简着手、从快处理。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长效机制,做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发现,线索信息第一时间共享,谁发现、谁受理。要求县市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能,能自行主动纠错的及时纠错,不能自行纠错的,接到当事人持有的法院《司法建议书》、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或公安部门《情况说明》后,落实“马上办”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为服务对象办理撤销婚姻登记。

恩施州民政局

2022年9月6日

主管领导:欧明阳       联系电话:821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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