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1—9月完成情况通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1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1—9月完成情况通报

现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1—9月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4.51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6.2%。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2.49亿元,同比增长14.9%。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69.63亿元,同比增长10.9%。

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5.2亿元的72.7%,可比增长13.4%。

五、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66元,同比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9元,同比增长10%。

六、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38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州完成减排项目65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056吨、氨氮97吨、二氧化硫142吨、氮氧化物389吨。

七、实现2个县、30个乡镇、239个贫困村、21.4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的目标。(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州政府分别与八县市政府签订了《脱贫责任书》,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恩施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2017年脱贫计划的通知》,全州围绕2017年脱贫人口121626人、出列贫困村140个的脱贫目标,进一步精准识别和锁定预脱贫对象,提升产业扶贫质效,加大金融支持,落实驻村帮扶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八、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快实施“五个一批”,全力保障2.7万户、8.7万贫困群众实现易地搬迁安置,产业扶贫项目精准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全面兑现,贫困家庭教育援助应助尽助,兜底对象应保尽保。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着力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农经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共安排精准扶贫“五个一批”专项资金56.3亿元。启动易地搬迁安置房建设35855户114443人,完成建房15740户49744人,搬迁入住4868户14823人,拆除旧房9084户1598.9亩。所有重点贫困村都明确了主导产业,共建立1257个产业合作社和729个金融互助合作社(站),对接602家龙头企业。兑现2016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911.9万元,兑现2014年、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327.8万元,落实生态护林员7398人,兑现管护工资1124万元。2017年春季学期,全州各类学校共发放资助资金12864万元,资助学生145162人次,255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考生获得“泛海助学行动”专项资助资金1278万元。全州共兜底保障农村低保、五保对象212326人,累计支出兜底保障资金59759.7万元。全州1217个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6493万元。

九、全力支持来凤县、鹤峰县加快脱贫步伐,确保在全州率先实现整县脱贫。(责任单位:州扶贫办,来凤县政府、鹤峰县政府)

来凤县明确每月10日为“来凤扶贫日”,组织开展“村村行”“户户到”“大整改”“攻坚周”等专项行动,全力攻坚决战。鹤峰县组织7000余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组织256家企业、214家专业合作社、100个家庭农场参与精准扶贫,夯实工作基础。

十、深入推进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建设,着力打造全面小康新样板。(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扶贫办,恩施市政府)

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的15个重点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1—9月试点实施各类项目158个,完成135个,累计投资25.21亿元;推进扶贫搬迁,建成9个中心社区、37个居民点和3个安置小区,完成扶贫搬迁7525户2万余人;推进移民建镇,建成龙马风情小镇及12个生态村庄,城镇化率提升至64%;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成3.7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任务,建成特色产业基地6.2万亩,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主体211家,全镇80%的耕地实现集中规模经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5类20项创新课题实现全面突破,形成“一卡两社”金融服务等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十一、大力推进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来凤县政府)

1—9月,省发改委组织召开长江中游地区省际协商工作协调会,明确将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作为湘鄂省际协作重点事项;武汉市及武昌区、江夏区主要领导先后率队赴来凤考察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对口帮扶资金238万元;来凤县各乡镇与杭州市拱墅区街道园区建立了“一对一”扶贫协作机制;来凤县政府与湖北民族学院签订了《校地合作框架协议》。

十二、加快推进“四县市五乡镇”高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探索建立跨县市片区脱贫新路径。(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发改委,恩施市政府、建始县政府、宣恩县政府、鹤峰县政府)

督办检查《关于研究全州四县市五乡镇高山片区综合扶贫工作的纪要》中147个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加快片区项目建设;办结涉及高山片区的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金融支持恩建宣鹤四县市高山片区加快发展的通知》,为各乡镇发放300万元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 

十三、务实推进杭州恩施扶贫协作,探索建立协同发展、长期共赢的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杭州市对口帮扶我州的各层级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全面组建并高效运作;州政府与杭州市政府签订了《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2016—2020年)》,八县市分别与杭州市结对区(县、市)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全州50个乡镇、50个行政村分别与杭州市50个乡镇、50个行政村结对;编制了《杭州市对口帮扶湖北省恩施州“十三五”规划》,确定对口帮扶项目110个,其中2017年州级及县市帮扶项目分别按600万元、300万元安排,杭州市已安排财政帮扶资金1.65亿元;成功举办2017年杭州·恩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对接洽谈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5000万元,签订购销合同及合作协议1.35亿元。

十四、用足用好中直单位定点帮扶、“616”对口支援和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等帮扶机制。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健全驻村帮扶、脱贫激励、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脱贫标准,规范脱贫程序,坚决杜绝“被脱贫”“数字脱贫”。(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民宗委、州农业局、州工商联,县市政府)

完善帮扶机制,形成了6家中直单位、省内8个经济强市、20家省直单位、38所学校、8家医院、11家企业和5个劳务协作对口市集团式帮扶的工作格局。1—9月,全州争取农业部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1.32亿元。开展“千企帮千村”活动,全州1055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7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帮扶项目1213个,投入帮扶资金5.85亿元,辐射贫困人口95666人。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全州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全州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责任清单》《关于对2017—2019年度州直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组织召开全州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会议。全面核查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精准识别和管理,严防形式主义和“数字脱贫”。

十五、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70个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1—9月,全州重点项目开复工151个,开复工率88.3%;省州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6.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9.5%。

十六、加快推进郑万铁路、黔张常铁路、利万高速、恩建高速、宣鹤高速等重大交通项目,继续实施国省道改造、农村公路、“宽带恩施”、城市水电路气、地下综合管廊、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切实抓好武陵山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城乡电网改造升级等重点民生项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铁路办、州交通运输局、州经信委、州住建委、州中心医院、州水利水产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县市政府)

推进交通项目建设,1—9月郑万铁路巴东境内完成投资3.2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黔张常铁路咸丰、来凤两县境内完成投资7.5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5.7%;利万高速恩施段已基本具备通车条件;恩建高速完成投资13.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7.6%;宣鹤高速完成投资12.2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6.7%。继续实施国省道改造和农村公路项目,233省道恩施市大岩阡隧道工程等33个项目顺利推进,351国道宣恩县椿木营至长潭河段等6个项目按期开工建设,318国道恩施虎岔口至吉心段等16个项目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1—9月全州建成农村公路4152公里,占年度计划的118.6%。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已实现全州所有行政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农村家庭有线宽带普及率达24.76%;恩施市高旗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渝鄂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换流站土建基础工程量完成80%,完成投资8000万元。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武陵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已完成投资1.51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1.33亿元,全州1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完成投资8.37亿元。

十七、用好省级和州、县市投融资平台,撬动银行和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大力推广PPP模式,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破解征地拆迁难题,盘活存量土地,保证项目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健全容缺预审机制,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政府国资委、州政府金融办、州国土资源局、州政管办,县市政府)

截至9月底,州国投公司累计投入3.86亿元支持宣鹤高速、黔张常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向稀世宝矿泉水等5家州内企业投资4170万元。1—9月,全州争取中央、省预算内PPP项目专项资金700万元,已落地PPP项目6个,总投资31.52亿元;已开工项目5个,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已完成“两报告一方案”专家评审的项目16个,总投资99.98亿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23个,总投资314.51亿元。盘活存量土地,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的18宗疑似闲置土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清理闲置土地70宗,已处置完成62宗。优化项目服务,组织发改、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等重点审批部门探索建立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推动部门联审联办,实现一网通办;8县市均已出台项目容缺预审制度,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十八、切实做好利川至咸丰高速、咸丰至来凤高速、鹤峰至五峰高速、安来高速鄂渝界至建始段、安恩张铁路、昭黔恩铁路、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恩施机场迁建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铁路办、州水利水产局、恩施机场公司,相关县市政府)

利川至咸丰高速通道方案选线和外业踏勘已完成,推荐路线方案已基本确定;咸丰至来凤高速工可报告已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的调研评估审查并完成修编工作,各项专题已获批复;鹤峰至五峰高速鹤峰东段项目工可报告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审查,环评、规划选址等专题已获批复,已完成投资人招标和初步设计审查;安来高速鄂渝界至建始段C线确定了路线走向接点方案,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初步省际接点协议;安恩张铁路、昭黔恩铁路正在开展路预可研规划编制,正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建设计划;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恩施段、利川段获中省投资5000万元并已挂网招标;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承担恩施机场迁建选址(地面部分)论证工作。

十九、坚持富硒生态农业发展方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产品质量为核心,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促进特色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组织申报了恩施硒茶、利川高山蔬菜、建始魔芋、宣恩贡水白柚、巴东柑橘、巴东黑山羊等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组织恩施硒茶申报创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支持资金3500万元。启动全域绿色化工作,创办蔬菜绿色化生产示范样板基地300亩;在恩施市白杨坪镇、鹤峰县邬阳乡建设茶叶绿色生产示范乡镇。

二十、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职业农民。(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农经局、州畜牧兽医局,县市政府)

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截至9月底,全州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7个、农民合作社10267个、家庭农场2787个、规模畜禽养殖户7847个;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完成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4080人,落实上级项目资金710万元;争取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972万元,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381人。

二十一、加快农旅一体化发展,新建一批跨区域农旅一体化示范点。(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州”,新增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7个,启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8个,新申报“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5个。

二十二、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每个县市确保建成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政府,州农经局)

各县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挂牌,其中鹤峰县农村产权交易成交19宗,成交额615万元,为集体资产增值215万元。

二十三、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数增长5%以上。加快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山区农业机械化模式。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1—9月全州实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74.88亿元,同比增长7.4%。打造农业品牌,新认证农业“三品一标”企业16家、产品48个,新申报农业“三品一标”企业29家、产品60个。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全州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75万千瓦,完成机耕作业面积近231万亩,农机化综合水平预计达4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9月抽检各类农产品200余个;宣恩县、鹤峰县被列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

二十四、加快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业提档升级,力争全年接待游客人次增长12%,旅游综合收入增长18%。(责任单位:州旅游委,县市政府)

1—9月,全州累计接待游客4193.51万人次,同比增长16.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98.35亿元,同比增长25.5%。

二十五、重点支持利川腾龙洞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利川苏马荡、建始小西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支持恩施龙凤、利川谋道、巴东野三关等打造旅游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州旅游委、州住建委,利川市政府、建始县政府、恩施市政府、巴东县政府)

利川腾龙洞创建国家5A级景区任务212项,除标识标牌项目外均已完成;利川苏马荡、建始小西湖正对标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准备接受省旅游委初评;利川市谋道镇被列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已申报利川市谋道镇苏马荡、巴东县野三关镇、宣恩县珠山镇、恩施市沐抚办事处、建始县花坪镇为湖北省特色小(城)镇培育对象。

二十六、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规划纲要,统筹安排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等政府性资金,支持富硒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新型建材、医药化工、现代烟草等支柱工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县市政府)

1—9月,投入武陵山重大产业发展基金11.5亿元,用于支持县市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投入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19.33亿元,用于缓解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难题。对接全省“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为5家企业申报省第一批传统产业升级项目资金,其中来凤县金凤建材有限公司获得项目资金34万元。

二十七、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链整合能力的骨干企业,壮大一批综合实力强、经济效益好的行业领军企业,扶持一批成长潜力好、市场前景广的小微企业。进一步完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州领导联系重点工业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州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的通知》,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联系企业,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1—9月,全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520户。全州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1052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9月末在保余额49.69亿元。

二十八、立足“生态新区、产业新区、城镇新区”功能定位,加快州经济开发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市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实行企业按功能分区入园,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在州经济开发区开展“飞地经济”试点,推进州城与各县市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州经济开发区、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州经济开发区编制完成产业发展规划并获省发改委批复。全面开展全州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园区循环化发展情况自查,完成了全州开发区调研和目录修订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拟订《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上报省科技厅。州经济开发区与杭州市富阳开发区正式签订园区合作协议,制定了“飞地经济”发展方案。

二十九、着力构建“硒+”“旅游+”“互联网+”等产业新模式,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新经济、新业态。(责任单位: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局、州旅游委、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成功举办了2017年国际茶业大会、第四届硒博会,现场签订采购合同14亿元,达成合作意向协议10亿元;签约投资项目23个,投资总额103.7亿元;签订外贸协议7份,贸易总额4000万美元;签订国内采购协议80份,贸易金额16亿元。推出20条精品旅游线路和10条硒旅游线路,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召开全州4G移动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和全州800兆4G移动互联网项目助推精准扶贫现场会,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截至9月底,全州建成4G基站8173个,4G网络对市区、县城、乡镇的覆盖率均达97%以上。

三十、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年”活动,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商贸服务、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业,新建一批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物流园区和特色商业街区。(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县市政府)

组织电商企业参加第四届硒博会,入驻平台供应商156家,入驻平台采购商87家,达成电商成交金额336.6万元;组织23家企业参加了第三届深圳绿色产业博览会。推进鹤峰县特色生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十大商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9月完成投资6.8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4%。有序推进恩施好又多华硒物流园、恩施易事通物流园二期仓库、利川市交通物流园主体工程、宣恩椒园物流园后期零担业务中心建设。

三十一、坚定“去产能”,抓好煤炭、水泥等去产能工作,今年全州要50%的煤矿,两年内所有煤矿,全面完成省定煤矿关停任务,同步推进“电气化+”在烤烟、制茶等领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州烟草公司,县市政府)

坚定“去产能”,截至9月底全州已煤矿6家,淘汰落后产能39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61.9%。推进“电气化+”发展,580家茶厂均在制茶工艺中使用了电能,其中51家茶厂采用了全电式制茶模式;对全州2.1万座密集型烤烟房实施了半电式改造,对23座密集型烤烟房实施了全电式改造。

三十二、积极“去库存”,严把规划、供地关,综合运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政策,确保住宅去化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州规划局、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销售商品房203.65万平方米,增长5%;库存商品房359.7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3.5个月,与去年底持平。

三十三、科学“去杠杆”,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构和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做大做强,推动本地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新增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50家以上。用好贫困地区企业优先上市绿色通道,引进东部沿海企业到我州“筑巢上市”。(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召开了全州挂牌企业投融资对接会和全州金融工作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座谈会,9家银行与16家企业签定授信协议18份,授信金额1.5亿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签订了支持减免恩施州企业新三板挂牌初费合作框架协议;1—9月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新增四版挂牌企业12家;州财政对州国投公司增资2.56亿元,为2016年全州新增挂牌企业发放补助资金192万元;州国投公司为395家企业提供过桥服务资金61.16亿元;州农发担保公司为210家中小微企业办理担保贷款13.98亿元。

三十四、主动“降成本”,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推动企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编办、州人社局、州经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府金融办、恩施银监分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县市政府)

落实各项减税政策,1—9月累计减税5.72亿元,其中减免增值税5.04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0.68亿元。落实各项降费政策,全州继续执行2015至2017年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政策,1—9月共为企业及社会减轻负担约2.77亿元。1—9月,全州共发放稳岗补贴564.3万元、职业培训补贴360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1857万元;鄂西高速公司所辖四条路段(恩来、恩黔、建恩、利万)共优惠、减免通行费1981万元,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206.5万元;全州银行业机构共减免收费项目395项,减费让利3260万元。

三十五、全面“补短板”,既补产业发展的短板,又补公共服务的短板,着力提升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州住建委、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县市政府)

补交通基础设施短板,1—9月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76亿元,占省下达目标的90.6%。补高效物流短板,巴东县农村交通物流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恩施市已建成农村交通物流配送中心、高低温冷藏库、配送库、农资库和7个乡镇农村交通物流综合服务站、68个村级服务点。补新型城镇化短板,1—9月全州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4亿元。补人才短板,全州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791名;全州建立实习实训基地41个,接收实习实训学生5213人,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2267人。补精准扶贫短板,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建立“1+5”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含门诊慢病)逐步降到5000元以内。

三十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细化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流转等工作。统筹抓好国有企业、公立医院、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全面完成年度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州编办、州政管办、州农经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卫生计生委、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县市政府)

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州、县(市)分别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8项、2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2项、89项,编制并公开州及县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纳入43个州级单位217项随机抽查事项、38个县级单位276项随机抽查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州8县市均建成政务服务中心,88个乡镇建成便民服务大厅87个,所有村(社区)均建有便民服务室,其中2390个建成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善土地承包合同30万份,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50万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0万个;受理各类土地承包纠纷5600余件,已成功调解5300余件,调处率为95%。加快推进州属国有企业改革,截至9月底,27家州属国有企业中已获批立项的18家,进入清产核资的15家,进入资产移交的2家,基本完成改革的3家。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印发《恩施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州中心医院、湖北民院附属民大医院、州优抚医院、州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截至10月13日,我州在线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046件,涉及项目总投资1580.83亿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截至9月底,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已录入单位数1496家、83273人,已上线单位1224家、67403人。

三十七、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承接产业转移,主动对接战略性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务实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全年完成招商引资310亿元以上,利用外资4500万美元以上,外贸出口力争达到6亿美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招商引资实际到资233.82亿元,同比增长16.38%,完成年度目标的75.43%;直接利用外资1426万美元,完成年度目标的26.89%;完成外贸出口2.82亿美元,完成年度目标的47.1%。各县市及州经济开发区在州级以上重大活动上共签约项目62个,投资总额317.56亿元。

三十八、积极创建全国富硒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国家级茶叶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县市政府)

推动来凤县、建始县省级茶叶出口基地创建工作;利川市茶叶安全示范区和山药出口基地通过省农业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检查验收;正在开展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工作。

三十九、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恩施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项目化、产业化,力争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加快科技推广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特色资源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与保护,提升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新增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2个,总数达12个;组织28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6家企业的9个产品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其中5个产品获批备案;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3类6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推广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完成成果转化项目6项、915万元;专利申请1220件,其中发明专利534件;专利授权445件,其中发明专利32件。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恩施分中心正式运营,1—9月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件,开展专利执法2次、专利执法培训8场。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了全州科技系统暨州内有关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会、全州科技创新创业专题培训会等活动,培训科技企业及基层科技工作人员600人次。

四十、推进质量强州,支持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巴东经济开发区创建湖北省“富硒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成为全省唯一以硒命名的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恩县成功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并启动了全国生态文化全域旅游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30家企业参评第三届清江质量奖,为湖北永恒太阳能申报长江质量奖并接受省质监局现场评审;清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已建档立册生产企业217家275项,推行自我声明公开116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企业99家、产品67批次,风险监测企业62家、产品52批次,风险排查企业77家,梳理风险信息110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0 起,完成隐患整治26起;定期监督检查抽检产品16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8.2%。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评审组现场验收。

四十一、实施“城乡规划年”活动,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加快推进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十三五”城乡发展规划及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加强县市城区控规编制和动态维护,实现县市城区控规全覆盖。推进恩施市“多规合一”试点,完成《恩施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编制。乡镇全域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完成60%以上。严格规划执行和管控,维护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责任单位:州规划局,恩施市等县市政府)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6年修改)》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启动《恩施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招标工作;修订完善《恩施州“十三五”城乡发展规划》;完成州城电力、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恩施市方家坝—旗峰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州政府批准实施,恩施市龙凤新区等八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编制完成《恩施市乡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恩施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四十二、启动实施州城“四大”系统工程。一是实施出口通道升级工程,重点加快209国道龙凤坝至谭家坝、318国道吉心至虎岔口等出口路建设;二是实施城区道路畅通工程,谋划凤凰城高架桥项目,加快金龙大道、金山大道、州城外环路建设;三是实施城市功能提升工程,重点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扩建和火车站片区、施州大桥东岸片区改造;四是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与文化抢救工程,突出生态、历史、人文等元素,加快五峰山休闲公园、摩天岭森林公园、金马水库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单位:恩施市政府,州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经济开发区、州住建委、州林业局)

实施出口通道升级工程。209国道龙凤坝至谭家坝段改建一期工程已完成98%的路基工程,龙洞河大桥主体工程已完工,路面工程已完成30%;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已二次挂网。318国道吉心至虎岔口段改建工程,肖家坝至长槽段、大堰湾至市三中段已二次挂网;吉心至肖家坝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已挂网招标。

实施城区道路通畅工程。凤凰城高架桥项目,红江桥引桥已竣工投入使用;金龙大道北段一标段已完成货币工作量约1.4亿元,四标段已完成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及管网工程,正在进行水稳层施工,三标段已办理施工许可,正在进行施工便道财政预审及电力迁改方案审查;金山大道西段工程已全面复工;沪渝高速谭家坝互通连接线已建成投用;高旗大道一期工程金凤大道至虎民大道段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90%,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工建设。

实施城市功能提升工程。州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及二水厂迁建项目已完成场平工程和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深基坑专项设计,已完成投资7000万元。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已完成设计、地勘、PPP咨询单位招标,已完成可研方案修编及批复申请。施州大桥东岸片区改造已完成引桥工程及排水工程,完成投资13200万元。

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与文化抢救工程。五峰山公园已完成游步道规划设计,摩天岭(挂榜岩)公园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

四十三、各县市力争新启动1至2个城市生态公园建设。推进县市城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快道路、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7555户,推动县市城区扩容升级。(责任单位:县市政府,州住建委)

利川市江滩公园已完成投资1700万元;建始县大寨山森林公园已建成开园;宣恩县宝塔山生态公园已完成投资280万元,游步道已基本建成;鹤峰县容阳公园已完成招标工作。

截至9月底,全州棚户区改造开工7067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3.5%;货币化安置4461户,完成率116.6%;基本建成安置房9519套(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14.3%。

四十四、着力完善乡镇集镇功能,抓好垃圾“三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20个,两年内实现污水处理乡镇全覆盖。(责任单位:州住建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2017年,我州经省级核定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4个,实际批准政府债券额度10.38亿元。目前,各县市均已完成《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评审、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和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其中5个县市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保护评价报告,3个县市已完成地质勘察报告。

四十五、继续深入推进“六城”同创,各县市力争再成功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城市品牌。推动“六城”同创向乡镇延伸,形成城乡同创、上下联动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州“六城”同创指挥部办公室,县市政府)

制定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智慧城市、健康城市、旅游城市创建考核细则,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召开全州“六城”同创工作推进会,推动“六城”同创向基层延伸;出台《恩施州“美丽乡镇(村)、最脏乡镇(村)”考核评选方案》并开展暗访督查,通报了全州10个环境卫生问题突出乡镇、80个环境卫生问题突出村(居委会);出台《州城治堵保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州城“六城”同创治堵保畅工作座谈会,对州城20个未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十六、新建、改造乡村公路3500公里,完成10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两年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委、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建成农村公路4152公里,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庄60个;建成垃圾卫生填埋场67个、垃圾焚烧处理场47个、垃圾中转站5个;全州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县城处理的乡镇达18个,覆盖人口64万。农村垃圾治理设计处理能力合计40.6万吨/年,按设计处理能力计算,垃圾处理率为71.5%。

四十七、推进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庄园、民俗文化等多模式乡村旅游。做好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村。(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州旅游委、州住建委、州文明办、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建始县花坪特色小镇建设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1—9月,全州23个村被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村寨;为5个村落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全州新申报的6个全国文明村已通过中央文明办公示,3个往届全国文明乡镇和4个往届全国文明村已通过复查;推荐申报新一届省级文明乡镇14个、省级文明村44个、省级文明社区7个;启动2017年度寻找“最美家庭”评选和传承好家风等活动,组织各县市分别申报1个州级“美丽村庄示范村”;召开了全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部署推动全州新一轮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十八、强化山体保护,完成城区山体划线定界,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推进山体植被复绿和生态修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州规划局、州安监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县市政府)

加强山体保护和城市生态修复,《恩施州城中心城区山体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已通过恩施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恩施州城五大公园总体规划》《六角亭片区旧城复兴及旅游规划》《恩施市龙洞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及景观规划(含龙洞河森林公园规划)》已形成中期方案,《恩施市摩天岭历史文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并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恩施州城清江沿线景观设计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已经州政府批准实施。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截至9月底,全州非煤矿山复工75家,复工率49.7%。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1—9月受理案件832起,查处790起,查处率95%。

四十九、强化水体保护,抓好清江流域和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健全州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完成重点河段和城镇河道岸线划定,严格岸线管理。(责任单位:州水利水产局、州发改委,县市政府)

实施清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恩施市清江右岸污水管网工程已完成投资1.05亿元,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投资7505万元实施清江干流重点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唐崖河干流金洞司河段防护工程,投资7471万元实施恩施市冷水河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制定了全州长度5公里以上382条河流的保护名录,对382条河流的河长进行了公示;建立了由7名州级河长、298名县级河长、542名乡镇级河长,1523名村级河长组成的四级联动河长制体系;召开了全州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全体会议,各县市及全州所有乡镇均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全州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核查,累计核查了54个入河排污口。

五十、强化耕地保护,突出抓好耕地酸化治理,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持续改善耕地质量。(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截至9月底,全州建成土壤酸化治理示范样板94个,覆盖酸化土壤面积58.44万亩,推广秸秆腐熟还田面积40.8万亩。

五十一、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按照畜禽规模养殖“三区”划定要求,全面治理养殖业污染。(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县市政府)

推进种植业污染治理,截至9月底,全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积144.9万亩,建立科学施肥示范样板138个、22.54万亩,建立农药减量示范样板91个、2.4万亩,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32.59万亩;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截至9月底,全州已规模养殖场(小区)13家、养殖专业户1家,治理规模化养殖场315家;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截至10月11日,全州已拆除围栏围网网箱47.6万平方米,拆除率83%。

五十二、建立农资监管信息系统,对化肥、农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滥用。(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县市政府)

加强农资监管,1—9月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农资、农机具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5663家次,没收清理销毁废弃农药3.7万公斤、假劣过期兽药501盒,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9份,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15件。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制定了《茶园用农药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方案》《危化品农药专项整治方案》。

五十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1—9月,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八县市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9%;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禁烧行动,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杂草等行为42起;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八县市城区已无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强化道路及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各县市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均达85%以上,对83个建筑工地实施了整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已完成206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40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治理和327家规模饮食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黄标车1860台,占年度任务的47.36%;全州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已正式运行,在运营的10家环保检验机构22条检测线已全部联网。

五十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保督察,全面整改环保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省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保准入,强化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截至9月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38个环境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136个,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通报的23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州环委会交办的166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54个,恩施电视台电视问政曝光的20个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优化环保审批服务,1—9月全州共审批项目278个,验收项目7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项目1709个。

五十五、严格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切实保护河流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州水利水产局,县市政府)

全州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通过省考核,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均达到省控制目标;完成了对八县市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现场考核。印发《恩施州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开展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2017年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向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了恩施市施州民族小学等10家节水型单位。印发了2016年水资源公报,州内清江等14条主要河流断面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五十六、加强用地“批、供、用”全程监管,打好资源节约战。(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供地588.89公顷,其中使用存量土地102公顷,存量土地使用率17.3%,

五十七、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支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支持创建绿色示范县市、示范乡村。(责任单位:州环保局,县市政府)

印发了《恩施州2017—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2017年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出台了《恩施州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奖励办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县市,分别奖励2000万元、1000万元;州政府对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前三名的鹤峰县、巴东县、恩施市,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推进生态创建,截至9月底全州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39个、省级以上生态村394个;鹤峰县已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

五十八、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系统建设。继续开展“绿满荆楚”和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畜牧兽医局,县市政府)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项目实施、野生植物极小种群保护全面推进;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和“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州义务植树500余万株;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共完成造林65.82万亩,其中“绿满荆楚”行动完成48.47万亩,“退耕还林”完成17.35万亩;实施天保工程,全州1300万亩公益林和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完成封山育林2.8万亩,人工造林0.7万亩。

五十九、大力扶持骨干财源,积极培育新增财源。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民生、改革等重点支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县市政府)

加强税收征管,1—9月共计清缴欠税1.67亿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9月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2.6亿元,完成全年支出计划的72.3%,其中民生支出19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规范“三公”经费管理,1—9月全州“三公”经费支出8300万元,同比下降13.6%。

六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结构、创新产品,推进金融网格化服务,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比重,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力争年末信贷余额达到900亿元。争取更多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在恩施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点。统筹抓好恩施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恩施州“金融智库”建设。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深入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切实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州发改委、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政府国资委、州经信委、州保险行业协会,县市政府)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印发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关于在全州银行机构开展“银企手拉手”活动的通知》,举行银企对接签约仪式,10家银行与10家企业现场签订授信协议2.2亿元。推进金融网格化服务,全州已建2754个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网格覆盖率达100%,授信金额138.66亿元,发放贷款134.36亿元。截至9月底,全州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86.2亿元,较年初增加153.48亿元,增长12.45%;贷款余额879.33亿元,较年初增加107.98亿元,增长14%;全州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6.98亿元,较年初减少0.33亿元,不良贷款占比1.97%。加强金融机构建设,全州新增州级保险机构1家、县级保险机构5家、乡镇保险机构4家;汉口银行利川支行已对外挂牌开业,湖北银行鹤峰支行已开始筹建。抓好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武汉光谷联合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基本完成。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召开了全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对利川、来凤、巴东、建始、鹤峰五县市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督查。

六十一、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布局,着力化解“超级大班”问题,力争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65人以内。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州职业教育集团加快发展,支持湖北民族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民族大学。强化校园安全监管,让孩子们拥有一个安全、阳光、温馨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2017年秋季学期实现全州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的目标,消除了义务教育学校超级大班现象。截至9月底,全州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项目6个,投资2190万元,开工面积3.84万平方米;全州中职学校完成新建校舍1.08万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2.44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建设改造2.59万平方米,增加教学仪器设备1874.5万元、实习工位450个,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3700人次。八县市中职学校均与恩施职院联合开办“3+2”五年制高职。强化校园安全监管,开展全州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22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6份;开展了安全教育进课堂、安全知识“六进校园”和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六十二、继续完善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机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降低传染病和慢性疾病发病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全面二孩政策。(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教育局,县市政府)

完善远程教育机制,截至9月底,全州有2.6万名教师、40万名学生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居全省首位。完善分级诊疗服务,建设医联体、医共体20个;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13个、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140个;通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方式,累计为全州基层医疗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231名。截至9月底,全州发现艾滋病新发感染135例,接诊疑似肺结核患者7534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2310例,新筛查出重性精神病1646例,全部予以治疗;完成规划免疫接种52.86万剂次。落实全面二孩政策,1—9月全州出生33328人,死亡20048人,政策外多孩率2.0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57,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省定责任要求。

六十三、加快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强化优秀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抓好恩施州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落实落地,精心组织一批文化、体育赛事活动,支持利川市定期举办“山地马拉松”比赛。(责任单位:州文体新广局、州民宗委,利川市等县市政府)

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各县市子规划已经州专家团队审核并报省集中评审;完成《恩施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州城民族文化保护调研报告》《保护少数民族古籍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恩施州近30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综述》。成功举办2017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广场舞大赛县市选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中国山地马拉松利川站系列赛、恩施梭布垭全国首届山地自行车邀请赛。

六十四、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实施第三次农业普查。(责任单位: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恩施调查队,县市政府)

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和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治理,推进依法统计。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完成89.42万普通经营户、1.5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和1.03万农业经营单位的数据采集及录入上报工作。

六十五、全面落实创新创业与扶持就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持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建立农村五保、城乡低保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城镇新增就业3165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44人,援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51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总人数达1829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3亿元,扶持创业2007人,带动就业745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3.8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3534.44万元;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截至9月底,全州城市低保对象为9447户14009人,农村低保对象为107617户194446人,农村五保对象为17780人。加强医疗救助,全州共救助18498人次,支出资金2504.08万元。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六十六、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恩施建设。(责任单位:州综治办、州公安局,县市政府)

1—9月,全州共排查矛盾纠纷14725起,调处13583 起,调处率92.08%;共接处刑事类警情9563起,立刑事案件7854起破案2406起,破案率30.6%,抓获网上逃犯411人;全省公安机关“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利川市召开;举办综治法治维稳专题培训班3期,召开全州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培训各级综治干部1200余人。

六十七、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道路交通、煤矿等领域安全事故为重点,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州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州经信委,县市政府)

成立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州直22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月一部署、一督导,层层压实州、县、乡、村及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以防范道路交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把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检查及煤矿全面“体检”关,对11处煤矿进行了行政处罚。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截至9月底,全州共受理交通事故34062起,录入交综平台368起,同比下降26.69%;亡人事故161起,同比下降9.55%;死亡174人,同比下降11.68%。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州累计排查重大隐患15项,已完成整治6项,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起,取缔生产经营单位17家,停产整顿32家,行政处罚84.3万元。

六十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努力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州政府应急办,县市政府)

充实州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库,整合气象、水利、公安、交通、消防等单位应急平台资源,形成资源共享、科学决策、快速响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修订完善《恩施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利用州政府应急网站、恩施应急公众号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六十九、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以党的建设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依法治州”战略,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始终。(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县市政府)

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深入推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及州直各单位签订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法治建设进行项目化管理;印发《法治恩施建设2017年度行动计划》《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出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名管理办法》。

七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巩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县市政府)

印发《“法律六进”工作规范》《法治创建标准》等文件,开展“七五”普法专题督查;强化法治宣传,1—9月播发《法治恩施》节目45期,播出《普法微课堂》广播节目280期,编发普法微信392条,在各级各类网站发布信息570余条,开展民营企业家法治宣讲活动8场次,举办“文化惠民·与法同行”法治文艺巡演35场次。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州律师累计参与接访5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