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政任〔2017〕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俊同志任州司法局副局长;
聘任陈宏同志为州审计局总审计师,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
赵秀峰同志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新宇同志任州测绘地理信息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乔怡同志任州外事侨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宏同志任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邓波同志任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梅毅同志州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鲁元慧同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敏毅同志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职务。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