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的要求,现编制并公布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2022年,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称“中心”)按照《条例》和省委、州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政策调整、工作动态等业务和新闻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好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节假日值班值守事项安排等通知公告。在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公积金各项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充分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积极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其中在门户网站上公开168条,微信公众号“恩施公积金”公开23条。主动公开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公布机关职能、领导信息。

(三)加强群众监督保障力度。主动公开单位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让群众全面了解中心运作情况。同时,畅通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通过湖北阳光信访网站、门户网站、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

(四)严格信息审核管理与发布。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互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参加全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提升中心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中心制发规章0件,本年度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本年度废止3件,现行有效5件;处理行政许可0件;处理行政处罚0件;处理行政强制0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件和被申请行政诉讼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发布渠道不多、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适度增加利用音画、视频等年轻群体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多渠道解读、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没有收到应办理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编制公开上一年度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年度报表。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相关栏目及时更新。三是完善中心网站、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新闻信息规范发布流程,及时做好中心网站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四是参加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议,提高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