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要再规范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0-06-10
监管要再规范

本报评论员

加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我州监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监管越位、缺位、不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以“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办事、企业诚信经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监管事项、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实效。

要依法依规监管,守住底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把法律法规作为企业必须遵守的底线,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纠正违规,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随意要求企业报送材料、参加会议,决不允许要求企业参加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决不允许擅自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抽查,决不允许把罚没收入作为执法部门的硬性任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财产权、知识产权等政策措施,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干扰正常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要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当前,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颠覆性创新、跨界融合等层出不穷,要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尽可能创造宽松环境,为新兴产业成长打开更大空间。要坚持宽严相济,审慎采取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新机制,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提高监管效能,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打铁还须自身硬。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在法治轨道上履职,在各界监督下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规范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监管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营商环境变得更优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