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为文旅产业护航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0-05-13
让法治为文旅产业护航

□  穆华桂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既能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也能有效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文化和旅游是恩施文化生产力的两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实现文旅融合,丰富了业态,擦亮了品牌,引爆了市场,彰显了文旅产业发展的实力、活力和张力。但要让文游产业健康可持续、进一步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离不开优质的法治环境。用法治引领和保障文旅产业发展,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总结。

文旅产业健康发展需要法治引领

文旅产业发展需要法的规范性提供秩序。法的规范性是法自身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明确告诉人们行为的模式与标准,对人们的行为起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这种模式与标准即秩序,正是现代法治的重要价值之一。文旅产业发展所要遵循的模式、规则,不能仅靠政策、指示或舆论力量来引导,更不能靠地方领导临机决断,而是要依托法治的规范性建立正当的法律秩序。在文旅产业发展的建立和维护中,必须积极调整和化解各层次、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改变传统不可持续的发展实践,通过文旅产业立法、行政、司法高度统一的法治体系,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冲突,配置各种社会资源,调节各种社会纠纷,有效进行管理,为文旅产业发展和谐秩序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文旅产业发展需要法的强制性提供权威。法不同于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也就是说,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否则将招致国家强制力的干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在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过程中,如果人们在增加财富欲望的驱使下,毫无节制地对文化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就既不利于文化的保护,同时必然造成文旅资源的严重破坏和失衡。因此,必须依靠现代法治的强制力,把尊重文化、尊重自然作为首要前提,对于过度开发利用文化旅游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干涉和制裁,为文旅融合产业提供法治的权威支持。

文旅产业发展需要法的稳定性提供认同。法的稳定性,就是法律保持相对不变。因此,法律一旦制定付诸实施,就应该保护相对稳定,不得因领导人的更替和个人好恶朝令夕改,否则不仅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耗费立法成本,而且会降低公众对于法治的认同度,影响公众的守法和法律监督。比如在文旅产业经营过程中,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文旅资源开发利用中,当地文旅产业与其他地区相关旅游产业的产权保护,都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这个明确的法律规范,非遇到与法律理念、精神及具体条文与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相悖的情况,不得随意修改。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和增强公众对于文旅产业的法律认知,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认同支持。

文旅产业发展亟待法治发力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的成立,不仅让旅游的发展更有生命力,同时也为文化旅游产业法治保障机制的加快完善奠定了基础,避免了立法与执法的交叉重叠,强化了文化旅游发展的内生动力。但面对民众日益多元化、高品质的旅游需求,尚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完善立法工作。结合恩施州旅游资源特点,加快修订《恩施州旅游条例》和出台配套的《恩施州旅游实施细则》,对文化旅游市场给予必要的引导与规制,明确恩施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向、价值定位及基本原则;明确文旅产业发展的资金安排、用地保障、产业融合、区域合作、宣传推广等;明确文旅市场管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程序,整合执法队伍,节约监管成本;细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实现对守信主体的激励以及对失信主体的惩戒,从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科学引导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取向。

完善执法工作。要健全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职权与职责,构建高效、协调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成立州、县、乡三级文化旅游产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构建跨部门的文化旅游执法协调机制;要健全执法程序,根据恩施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总结执法经验,制定符合文旅产业发展规律的执法程序,基于文旅产业的执法特点,对回避、听证等执法程序进行细化完善;要健全执法队伍,组建优质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发挥部门之间的执法合力,协调完成执法任务。

完善司法工作。根据文化旅游产业创造性的特点,加强文旅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当文化旅游产业侵权事件发生时,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能力与效率。聘用具有知识产权背景的优秀人才,有效解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数量不足的困境,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试点,待成熟后推广;充分利用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非诉讼程序相对诉讼程序程序便捷、成本较低、效率较高,而且在非诉讼方式中,当事双方可以直面表达自身诉求,而协商结果也更接近当事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因此应鼓励权利人求助文化管理、版权管理等部门,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相关产权问题。

“法令弛则国乱国衰,法令行则国治国兴”,国家如此,地方亦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良好的文旅产业法治环境,是确保文旅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作为管理者,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缺位、不越位;作为参与者,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作为普通民众,自觉提升自身法治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旅产业发展增砖添瓦。唯有如此,恩施州文旅产业发展才能实现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也才能助力我州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作者单位: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