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我局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业务股室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信息,由办公室及党办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审核、公开及存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内容。一是单位概况,包括领导团队、单位职能职责、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包括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权责清单、部门预决算、服务指南、通知公告、招标采购、执法信息公示等内容。三是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及政务公开目录。

(三)公开形式及数量。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结合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公开,扩大信息辐射面。2022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49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编制信息2条,招投标信息1条,执法信息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处理行政许可99件,行政处罚2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55.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共五件,其中结果维持的4件,其他结果的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4

1

5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及时度不够、内容和力度有所不够。二是信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本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局办公室与业务股室、二级单位的联系,及时将业务股室和有关二级单位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逐步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政府服务职能,为群众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下步,将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强化公众参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完善政策解读内容,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2022年收费金额为55.4万元。2022年政府信息处理费未收取。建议提案及重点领域事项已在门户网站公开。

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