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三关镇人民政府、青龙桥社区、劝农亭社区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征收野三关镇青龙桥、劝农亭社区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巴东县2022年度第4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巴东县2022年度第4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范围涉及野三关镇青龙桥、劝农亭社区(详见拟征地红线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巴东县2022年度第4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由野三关镇人民政府组建征地工作专班,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查明拟征收红线范围内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巴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