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明主持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州实施办法》相关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7-30
陈学明主持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州实施办法》相关工作

7月29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主持召开《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州实施办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州实施办法》框架结构、文本等主要内容。州人大法制委、农村委,州政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起草工作专班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起草工作专班负责人汇报了《州实施办法》立法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实施办法的总体思路、框架结构及文本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结合恩施州实际,围绕立法目的、框架结构、文本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逐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陈学明对《州实施办法》立法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就实施办法文本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坚持务实管用,在不违背上位法基本精神和核心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着力规范上位法没有规范的内容,着力解决仅凭上位法而不能解决的问题。二是办法文本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特色。三是立法内容要高标准、严要求,要进一步调整办法文本的框架结构,补充完善章节内容,确保文本内容表达完整准确、条文用词精准规范。

就下一步工作,陈学明强调:一是州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起草工作专班及时对文本进行调整修改,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修改后的《州实施办法》进行认真研究讨论。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速推进,确保立法进度。三是州人大农村委要提前介入、主动沟通,加强与部门和起草专班的联系,协调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好下一阶段立法调研,进一步梳理立法的重点难点,为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