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川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问题的澄清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关于利川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问题的澄清通告

近日,网传"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会停发待遇等"信息。在此我们郑重声明:此信息严重失实。现就利川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实施待遇资格认证,是防止违规冒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措施,也是国家统一的工作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每年度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退休人员可在认证周期内通过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办理待遇资格认证且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未获取退休人员相关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及程序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退休人员重新办理待遇资格认证后,按照规定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请广大退休人员认真甄别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相关情况可及时咨询12333或市社保局0718-7283912。对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或个人,我们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利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