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3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高质量发展区域、产业战略布局和州委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决策部署,推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站位,凝聚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共识

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加快我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州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产业规模不大、质量效益不高、辐射带动力不强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全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党对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充分认识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动全州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统一规划,整合资源,融合各产业要素,拓展旅游空间,丰富旅游内容,集聚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生态文化旅游业的巨大带动作用,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早日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大力发展绿色旅游。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有序开发。严格环境监管,依法划定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旅游开发红线。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深化旅游供给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旅游新业态与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与交通、环保、自然资源、气象、教育、科技等领域深度融合,提升产品品质,打造核心品牌,推动观光旅游向生态观光、文化体验、康体养生、休闲度假并重转变。

创新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旅游资源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的新机制,杜绝无序开发、低层次开发、破坏性开发。推进旅游领域扩大开放,积极鼓励市场主体通过重组、联营、兼并等方式,打造旅游企业集团,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强金融创新,破解融资难题。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式,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改善旅游外部大交通和内部小循环,建立内畅外联、快进畅游的交通体系。完善要素配套,提升接待能力,为游客提供体系完备、门类齐全、规范标准、优质高效、便利惠民、安全舒适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三、强化保障,形成统筹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强化统筹发展。按照州委“全域规划、州级审批、县市实施、协同推进”的要求,坚持高点定位,突出旅游资源开发统筹,优化旅游产业和旅游功能布局。认真组织实施《恩施州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恩施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强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旅游规划和建设项目报批,州域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报州人民政府审批,确保州域内旅游产业布局和产品开发科学合理,功能配套齐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全州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负责对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高效有序。

加强组织推进。加强对本决定的组织实施,把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责任机制和旅游资源统筹机制。出台政策和措施,确保发展目标落实落地。

优化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深化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各类隐患。强化行业自律,鼓励诚信经营。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认真贯彻实施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恩施州旅游资源统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查处旅游经营、旅游开发中的违法行为。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工作监督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全域旅游法治化水平。

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州人民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奋发有为、久久为功,为生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