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常委会听取州七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20
州委常委会听取州七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7月12日,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肖旭明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五年立法规划的建议草案。州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瞿赫之列席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民族法制工委汇报了州七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情况。计划制定条例5件,分别是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扶贫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森林资源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执法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司法援助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条例》,计划修订条例3件,分别是修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保护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预备项目3件,分别是制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瞿赫之表示,全州立法工作和部分兄弟州,甚至和长阳、五峰相比,数量上有一定差距。这次州七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建议草案,是多方面征求意见形成的,全州人大将在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委批复的立法规划,用立法工作促进恩施州加快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

肖旭明强调,民族立法是民族自治地区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承认立法在数量、质量上存在的差距,强化法治理念,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立法解决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把党委的意图转化为人民意志,促进“一府两院”规范司法行政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