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凤仪大道343阳光保险集团2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ZB-2023-ES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151718.47元

6、最高限价:2151718.47元

7、采购需求:来凤县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场地硬化及配套设施)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

6.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申请主管部门在建项目变更备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4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

6.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

6.6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声明中须注明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项目经理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鲜章视为有效);

6.7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1月10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凤仪大道343阳光保险集团2楼)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来凤县凤仪大道343阳光保险集团2楼(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凤仪大道343阳光保险集团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凤仪大道343阳光保险集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凤县宏晟工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

联系方式:0718-622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凤县凤仪大道343阳光保险集团2楼

联系方式:0718-802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经理

电   话:0718-622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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