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贷款还款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13年3月26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恩施自治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贷款还款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13年3月26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恩施自治州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定学所作的《关于将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贷款还款资金纳入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贷款还款资金纳入预算的议案》。

会议决定,批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同意将恩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恩施分行申贷并用于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2.9亿元贷款还款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