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州人常办文〔2013〕31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9
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通知州人常办文〔2013〕31号

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水利水产局、州环保局、州物价局:

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2013年度州人大常委会对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水利水产局、州环保局、州物价局等五个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请你们登陆“中国恩施人大网”——工作规范栏目,查阅有关工作评议文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评议时间和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