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明带队赴宣恩县、来凤县开展《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8-26
陈学明带队赴宣恩县、来凤县开展《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8月24日至25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领州人大法制委、农村委、环资委和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湖泊局等部门负责人、立法后评估专家等赴宣恩县、来凤县,实地调研《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并就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先后到宣恩县沙道沟镇、李家河镇和来凤县翔凤镇实地查看了酉水河保护情况及条例的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来凤县人民政府、宣恩县人民政府、州水利湖泊局、州生态环境局汇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了发言,立法后评估专家(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介绍前期调研成果并提出建议。副州长宋涛指出,条例的制定具有前瞻性,是探索跨省行政区域流域协调保护的积极尝试。宋涛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要与时俱进,适应上位法及实际情况变化,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机制,要加大政策研究,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陈学明指出,立法后评估是对条例文本质量的评价,也是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评价,要客观评价条例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陈学明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酉水河保护工作,加强条例宣传普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得到遏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但还存在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陈学明建议,州政府要及时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保护机制,统筹考虑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调研组实地调研污水处理厂

调研组实地调研酉水河

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