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明带队赴恩施市开展《州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9-01
陈学明带队赴恩施市开展《州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8月3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领州人大法制委、农村委、环资委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州住建局、州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立法后评估专家等赴恩施市,实地调研《州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并就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先后到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龙洞河温泉小镇(编号G-13山体)、金马水库(编号C-02、C-03山体)、龙凤镇小龙潭村(编号A-38(a)、A-38(b)、A-38(c)山体)等地查看了山体保护情况和条例实施情况。

实地调研温泉小镇山体保护情况

实地调研小龙潭村山体保护情况

座谈会上,恩施市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业局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围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了发言,立法后评估专家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就前期调研情况对条例的评估和恩施州的山体保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

陈学明充分肯定了条例制定的前瞻性、条例实施的现实意义及历史意义。陈学明指出,条例实施以来,我州的山体保护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初步形成,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修复、治理工作持续跟进,总体成效明显;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实施性不够、协调性不够、依法行政主动性不够等问题。陈学明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着力解决好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