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村级光伏电站收益拨付进度的情况通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巴东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村级光伏电站收益拨付进度的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1月4日,县长郭玲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全县光伏电站运营管理有关情况。根据村级光伏电站收益拨付进度缓慢的实际情况,郭玲同志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要亲力亲为,把光伏电站收益拨付作为脱贫攻坚领域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快速推进,并于1月7日上报拨付进度情况,县政府督查室对收益拨付进度跟踪督查并进行通报。现将全县村级光伏电站收益拨付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1月7日17:30,全县已按时完成拨付进度的有10个乡镇,尚有2个乡镇未完成拨付进度,且拨付进度均未突破50%,分别为茶店子镇(拨付率44%)、清太坪镇(拨付率29%)。

按照县政府党组会议精神要求,现对茶店子镇、清太坪镇等2个乡镇光伏电站收益拨付进度缓慢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成茶店子镇、清太坪镇等2个乡镇要强化责任,增添措施,狠抓落实,迅速完成光伏电站收益拨付目标任务;责成上述2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向县政府做出专题说明并报县政府督查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巴财农村〔2018〕565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2018年光伏电站收益拨付工作,并提前谋划2019年光伏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光伏电站收益更好、更快地惠及广大贫困群众。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