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许勤举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平立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茂仕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彭东洋的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职务。
任命:
徐东海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廖学贵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佘华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舒业树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冉文化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