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雷超同志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2021年10月29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30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雷超同志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2021年10月29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雷超同志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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