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关于2018年度县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18年底,县政府督查室对县政府第1-45次专题会议中未完成(含部分完成) 26个事项、第46-54次专题会议定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现将督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单位均能高度重视、夯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次专题会议决定事项。截至目前,县政府第1-45次专题会议中未完成(含部分完成)26个事项,其中已完成9项,正在推进12项,未完成5项;县政府第46-54次专题会议议定事项36项,其中已完成25项,正在推进10项,未完成1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报送材料不规范。部分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方式报送完成情况,个别单位需要多次催办,对督查工作不重视。二是工作措施不实。由多个单位推进落实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沟通协调不紧密,工作衔接不到位,主动采取措施少,致使工作停滞不前。三是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工作进展不明显、甚至毫无进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县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加快推进。各部门和单位对照会议议定事项,梳理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密切联系实际,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三要跟踪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将对议定事项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汇报县政府领导,对工作作风不实、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保证议定事项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2018年度县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清单附件.docx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