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关于2018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18年底,县政府督查室对县政府第12-23次常务会议未完成(含部分完成)的35个事项、第24-26次常务会议定的25个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现将督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单位均能高度重视、夯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截至目前,县政府第12-23次常务会议中未完成(含部分完成)事项35项,其中已完成10项,正在推进17项,未完成8项;县政府第24-26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25项,其中已完成17项,正在推进8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相关单位积极主动完成了大部分的会议议定事项,但一些问题还是突出存在:一是对督查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经多次催办仍表示未收到通知,如神投公司;有的单位漏报材料事项,如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巴东经济开发区、厚德公司等;少数单位态度怠慢,经多次催办后还不能及时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如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等;有些单位不按要求报送材料,仅报送word电子版未报送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或传真或PDF扫描件),如绿葱坡镇、大支坪镇、信陵镇、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档案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办、经济开发区、神投公司等。二是履职尽责不到位。部分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推进不力,落实效果较差,部分工作进展不明显、甚至毫无进展,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三是工作衔接不主动。部分责任单位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不能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致使一些工作不能按时落实到位。

三、督查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是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追性,要统筹安排,及时抓好落实和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的汇报,确保县政府议定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方法,脚踏实地,攻坚克难,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定的事项要不折不扣按期完成任务。对暂未落实和正在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县政府议定事项落到实处。

三要积极衔接,全力配合。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定的事项,各责任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及时沟通衔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行为发生,着力提升议定事项办理水平。

四要跟踪督查,严格问责。纪检、组织、督查考核部门要对议定事项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汇报县政府领导,要对工作作风不实、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保证议定事项按期完成任务。

 

附件:2018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清单附件.docx

 

 

2019年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