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5-20
利川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11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利川市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3日。

(二)报名地点: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川市清江大道361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

3、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4、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及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提供《利川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生可报考所学专业,也可报考服务期间所从事的专业(服务单位出具证明,主管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盖章)。

7、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8、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1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例如:岗位要求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必须为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9、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10、报名收取100元笔试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再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15%,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35%。

2、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见利川新闻网(政务信息)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聘用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按聘用合同管理。

七、招聘岗位计划

见附件:

1、利川市2011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利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利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联 系 人:姜宗纲  汪  华   向聂恩

联系电话:0718——7285806

中 共 利 川 市 委 组 织 部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