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胜自我勤政为民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3-08-22
战胜自我勤政为民

    纵观近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当事人在自我反省时,几乎都会提到“思想松懈、自我放纵”的问题。正所谓“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曾经有位学者将个人腐败行为概括为这样一个过程:有私欲——有机会——无危险——腐败。由此看来,私欲的泛滥不可控才是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首要原因。换句话说,腐败分子之所以腐化堕落,都是源于没有战胜自身欲望,从而丧失底线,他们是被自己打败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讲,抵制腐败,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善于战胜自我,自觉约束不合理的欲望,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自我教育是战胜自我的内在基础。自我教育是一个主动学习、充实自己的过程,而绝非基于外部因素的被动行为。一个人的思想素质和认知水平,直接决定其行为表现。党员干部在面对善与恶、美与丑、公与私的抉择时,能否把持住底线,关键取决于自身素质的高低、修养程度的深浅,以及是否具有自律的高度自觉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强自我教育。党员干部的一生,应当是不断追求知识的一生,不断用知识武装自己、升华自己的一生;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不竭的学习动力,紧密联系形势和任务变化,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洞察社会、明辨是非、审视人生,将理论学习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的决心和能力,把学习过程作为自我改造的过程,不断进行心灵的吐故纳新;通过汲取先进的思想理论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通过内部因素的激发,转化为内在驱动力,以达到自我评价、自我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目的。

处事慎独慎微是战胜自我的外在表现。刘少奇同志曾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对“慎独”作了通俗的解释,他说: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而不做坏事,这就叫“慎独”。党员干部要达到慎独的精神境界,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别是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要心存敬畏。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有人因权而高尚、而光荣,也有人因权而身败、而悔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以普通人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低调做人,踏实干事,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此外,还要敬畏组织,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事业的繁荣发展之中,不搞“小圈子”,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抵御歪风邪气;要敬畏群众,找准自己在群众中的位置,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党员干部要慎微,就是要注意小节。凡事皆是由小至大,细节决定成败。要学会用放大镜、显微镜看问题,以小见大,由表及里,不被表象所迷、所惑、所困,抓住事物的本质;要防微杜渐,“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不是我一个”来原谅自己,不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以“一点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时时慎始,事事慎微。

乐于接受监督是战胜自我的有效保障。战胜自我强调“自律”,接受监督强调“他律”。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变质,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越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组织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接受上级监督要真心,接受同级监督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诚心。与此同时,各级党委监督部门,要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和制度约束落到实处,一级管好一级,尤其要下大力气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战胜自我、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党员干部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善于思考、分清是非,用好权力、造福于民,防微杜渐、抵制诱惑。在思想上始终保持一份清醒,在行动上始终保持一份理智,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追求和浩然正气。

(作者 万学峰 单位系恩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