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9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恒明所作的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州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推进法治恩施、平安恩施建设,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