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明参加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5-14
陈学明参加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

5月12日,湖北省“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宜昌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参加会议。

会议由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围绕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讨论通过《湖北省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明确四地人大常委会应当精准把握宜荆荆恩城市群发展功能定位,在生态环境、产业协作、交通互联、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提出关联度高且需多方协同的立法建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商定,以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共建共享,探索建立智库合作联盟。引导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民族大学、荆楚理工学院等高校加强联系与协同,探索建立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合作联盟,推动区域协同立法智库共同发展,推动立法人才互补和成果共享,协作开展地方立法研究,参与区域协同立法工作。

胡志强要求,在区域协同立法中要看齐新思想,把握协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重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向良法善治;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彰显立法功能,将区域协同立法放在立法工作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视野中去研究,统筹考虑宣传普法一体化、法规制度一体化、实施一体化、监督一体化;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把握立法方法,做到选题、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方式、活动的协同;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落实立法责任,责任要共担、机制要共建、问题要共解、资源要共享、成果要共用,加强实践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推进理论研究,深化成果运用,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和保障区域协调发展。

陈学明指出,开展“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对“宜荆荆恩”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是为“宜荆荆恩”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供给的现实需要。陈学明分享了恩施州与湘西州协同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的作法、经验和教训;建议通过搭建协同立法平台、建立协同立法机制、开展协同立法活动,重点在选题立项、调整范围对象、重点条款内容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协同,坚持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下,确保协同制定的法规务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