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决定,5月18日举行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建议)
(一)听取和审议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草案)》;
(三)审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
(四)其他事项。
二、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一)出席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州人民政府州长或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州文体局、民委、建委、旅游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局、卫生局、环保局、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调研员、副调研员;
4、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名负责人;
5、两名州人大代表。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会期一天。县市参会人员5月17日在富源国宾馆一楼报到。
会议地点:富源国宾馆8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请出席会议的同志就会议有关议题开展调查;
2.请有报告任务的单位认真准备报告文本,5月10日前送州人大办公室;
3、请利川市、咸丰县人大常委会代为邀请本辖区一名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4、请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视局(台)派记者报道会议;
5、请各单位在5 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联系电话:8221501 传真:8251452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