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视察及走访联系代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州人常办文[2007]29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9
关于开展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视察及走访联系代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州人常办文[2007]29号

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做好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8月7日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决定,拟于9月上旬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对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视察,并走访联系州人大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视察及走访联系代表的目的

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对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以促进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

走访联系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上半年的工作,征求和听取州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专项工作视察的主要内容

1、全州人口与计生工作现状;

2、人口与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3、县市对人口与计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三、专项工作视察的方式方法

1、听取县(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有书面材料),请县(市)计生、公安、工商、卫生、财政、城建、民政、广电、劳动、交通、教育、扶贫办、法院等部门参加;特邀2-3名民营企业主参加。

2、抽查2-3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现场查看村、组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情况,了解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情况,与基层干部和群众座谈。

  四、走访联系代表的方式

以县市为单位,召开州人大代表座谈会,书面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征求和听取州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专项工作视察及走访联系代表的时间

初步安排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视察小组另行通知。

 六、专项工作视察及走访联系代表分组人员名单(略)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邀请3名本辖区的州人大代表参加专项工作视察。

2、请各视察组于9月10日前,将专项工作视察材料交州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总,将代表意见建议梳理后交代表工作委员会汇总。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