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9
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恩施军分区政治部:

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在州府恩施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州六届人大代表,邀请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请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代为通知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到各县(市)代表团报到。

二、代表团组成

本次代表大会共设9个代表团,八县(市)各组成一个代表团、解放军组成一个代表团。本次代表大会除恩施、利川两个代表团审议时分组外,其他代表团审议时不分组。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5月28日至31日开会,5月27日报到;

会议地点:州民族礼堂;

驻地安排:恩施市代表团、利川市代表团驻民航大酒店;建始县代表团、巴东县代表团、咸丰县代表团、鹤峰县代表团驻富源国宾酒店;宣恩县代表团、来凤县代表团、解放军代表团驻华龙村大酒店。

四、工作人员安排

各县(市)代表团安排工作人员各5人,其中简报2人、后勤保卫1人、组织议案建议1人、秘书会务1人。解放军代表团安排工作人员3人,其中简报1人、秘书会务后勤保卫1人、组织议案建议1人。

五、车辆安排

利川市代表团自带大车2辆、小车3辆,其他县(市)代表团自带大车1辆、小车3辆,解放军代表团自带中型车1辆、小车2辆,负责会议期间接送本团代表。

六、其他

1、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州六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按时参会。代表除因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2、请各代表团工作人员,携带本团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于5月26日下午5:30前到各代表团驻地报到,26日晚上7:00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一会议室召开工作人员会议。

3、有关事宜请与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处联系。

联系电话:8221501(秘书会务组)8221768(后勤组)

8221191(组织组)

传真:8251452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州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