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恩施军分区政治部:
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在州府恩施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州六届人大代表,邀请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请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代为通知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到各县(市)代表团报到。
二、代表团组成
本次代表大会共设9个代表团,八县(市)各组成一个代表团、解放军组成一个代表团。本次代表大会除恩施、利川两个代表团审议时分组外,其他代表团审议时不分组。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5月28日至31日开会,5月27日报到;
会议地点:州民族礼堂;
驻地安排:恩施市代表团、利川市代表团驻民航大酒店;建始县代表团、巴东县代表团、咸丰县代表团、鹤峰县代表团驻富源国宾酒店;宣恩县代表团、来凤县代表团、解放军代表团驻华龙村大酒店。
四、工作人员安排
各县(市)代表团安排工作人员各5人,其中简报2人、后勤保卫1人、组织议案建议1人、秘书会务1人。解放军代表团安排工作人员3人,其中简报1人、秘书会务后勤保卫1人、组织议案建议1人。
五、车辆安排
利川市代表团自带大车2辆、小车3辆,其他县(市)代表团自带大车1辆、小车3辆,解放军代表团自带中型车1辆、小车2辆,负责会议期间接送本团代表。
六、其他
1、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州六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按时参会。代表除因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2、请各代表团工作人员,携带本团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于5月26日下午5:30前到各代表团驻地报到,26日晚上7:00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一会议室召开工作人员会议。
3、有关事宜请与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处联系。
联系电话:8221501(秘书会务组)8221768(后勤组)
8221191(组织组)
传真:8251452
恩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