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恩施行动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5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恩施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湖北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55号)精神,加强健康恩施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加快推进健康恩施行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

到2022年,全州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加快推进专项行动

(一)开展卫生和健康促进创建行动

加大卫生城市(县城)和卫生乡镇创建力度,2021年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率达到10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率到2022年、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25%、60%、100%,到2025年恩施市、利川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开展慢病示范区创建,2021年省级慢病示范区创建率达到100%,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创建率到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50%、100%。强化健康促进县(市)建设,2021年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创建率达到100%,到2025年创建2—3个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市),到2030年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市)创建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爱卫办,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实施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六大行动”

1.普及健康知识。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5%。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机制。在多媒体积极开办优质健康教育栏目,加强对健康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及时查处发布虚假信息行为。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全民应急救护能力。健全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公安局、州文旅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科协、州红十字会)

2.倡导合理膳食。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下降至6%和4%以下。全面实施《湖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全生命周期营养行动及脱贫地区营养干预行动,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面普及科学膳食及营养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加强食品营养标准宣传,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做好富硒食品的研发和推广。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府扶贫办、州硒资源中心、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3.推动全民健身。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建成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统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各类文体广场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打造运动休闲特色乡村。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具有恩施特色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品牌。鼓励个人健身,大力提倡工间操制度,鼓励个人至少有1项运动爱好或掌握1项传统运动项目,每天进行中等强度运动至少半小时。预防运动损伤,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州文旅局、州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4.加强控烟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和20%。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到2022年底,全州无烟机关和无烟学校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持续保持。建立有效的烟草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开展人群烟草流行监测。规范控烟干预服务。(责任单位:州爱卫办、州委宣传部、州委文明办、州教育局、州烟草专卖局)

5.促进心理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等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州及各县市分别组建1支专业化、社会化心理干预队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精神卫生科和心理咨询室,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对监狱服刑人员中的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残联、州红十字会、恩施监狱)

6.打造健康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乡整洁行动,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防治室内空气污染,提高家居环境水平,开展健康社区、单位(企业)、学校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做好环境质量改善、排污许可证改革、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健康设施规划建设,加强饮用水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实现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加大城乡固体废弃物回收设施投入,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消费品绿色安全认证,落实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四大行动”

1.促进妇幼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产科、儿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和婚前健康检查,广泛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全覆盖。(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妇联、州残联)

2.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至49.7%以下和45.7%以下,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推动健康学校建设,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巩固完善健康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促进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深化体教融合,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落实国家网络游戏总量调控,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委宣传部、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红十字会)

3.促进职业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落实职业病防治攻坚行动,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加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充实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州、县两级分别确定1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经信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

4.促进老年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及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探索开展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提供上门服务。促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强化长期照护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探索提供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医保局、恩施银保监分局)

(四)开展重大疾病防控“五大行动”

1.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提高心脑血管疾病诊治能力,加强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缩短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就诊处理时间,二级医院卒中中心要具备开展静脉溶栓能力,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要具备开展动脉取栓能力。加强防治网络建设,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健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积极引导公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红十字会)

2.防治癌症。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及多学科诊疗模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癌症筛查,针对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开展重点癌症大病集中救治。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综合诊疗模式。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医保局、州政府扶贫办、恩施银保监分局)

3.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州卫健委)

4.防治糖尿病。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及生活方式干预,开具健康教育、营养膳食和运动处方,对糖尿病患者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文旅局)

5.防控传染病及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以下和0.1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并呈持续下降趋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综合防控艾滋病感染,落实血站血液及其制品HIV、HBV、HCV核酸检测全覆盖,落实预防“艾乙梅”母婴传播措施全覆盖,落实“四免一关怀”救治救助政策。规范结核病防治,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筛查力度,强化耐药筛查和救治,加强结核病患者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落实结核病救治保障政策。全面防治病毒性肝炎,控制病毒性肝炎及其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上升趋势,加强甲肝和乙肝疫苗接种管理。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建立免疫规划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全程覆盖率,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强化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委政法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政府扶贫办)

三、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健康恩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恩施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及考核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县市要建立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健康促进、爱国卫生、公共服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服务等职责,全面推动健康恩施建设。

(二)加强监测考核。建立健康恩施行动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各县市和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州健康恩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每年定期开展行动指标进展情况监测评估,适时通报完成情况,加强进度督导和结果运用。

(三)加强支持保障。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完善政府健康领域投入机制,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发展智慧医疗,推动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加强科技支撑,开展重点健康影响因素课题研究,提升健康行动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途径,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健康行动志愿者服务平台,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典型宣传,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责任单位对照主要任务,于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12月底前总结任务完成情况报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报州健康恩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