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1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州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重点。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逐条对照,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州政府将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为督查考核重点,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查通报。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21年7月10日、2022年1月10日前,将2021年上半年、2021年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州督查考评办(县市人民政府只报送点名到县市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联系人:郑蔚,联系电话:8428933,邮箱:eszfdc@163.com。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等,各县市政府)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各县市政府)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政府)

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各县市政府)

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6%。(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政府)

六、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政府)

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政府)

八、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

九、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业加快复苏。加强旅游复苏政策支持,确保旅游业恢复到疫情之前70%的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景区“3A升4A、4A升5A、5A提品质”,支持恩施大峡谷、恩施土司城等景区延伸开发,加快咸丰唐崖土司城、恩施青云崖、宣恩土家泛博物馆等旅游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腾龙洞大峡谷地质公园申报创建世界地质公园,力争新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4A级景区1家以上。(责任单位:州文旅局、州林业局等,恩施、咸丰、宣恩、利川等县市政府)

十、大力改善旅游交通条件,推进景区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完善“一部手机游恩施”服务功能及配套设施,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推动武陵山周边地区、“宜荆荆恩”城市群旅游线路互通、市场互补,加强旅游精准营销,巩固拓展旅游市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冰雪旅游,加强民宿规范管理,支持发展高端民宿。(责任单位: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中心等,各县市政府)

十一、推动硒食品精深加工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全域土壤硒资源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硒有机食品认证和硒产品原产地认证,新制定涉硒地方标准10件以上。高水平办好第六届“硒博会”、中国茶业科技年会。加快推动中科院硒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着力推进硒蛋白产业化。加强涉硒食品企业的引进和培育,支持硒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研发生产,力争硒食品精深加工业产值达到17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硒资源中心、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农科院、州商务局、州经信局、州卫健委、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各县市政府)

十二、推动生物医药延伸产业链。引导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加工,培育壮大道地药材骨干品牌,夯实国家级道地药材主产区地位。加快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恩施生物产业园、国家级中药材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支持一正药业等重点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进国内外医药龙头企业,加快形成种植加工、研发生产、检验检测、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力争生物医药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农业农村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恩施分局、州经信局、州商务局、湖北民族大学、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州农科院等,各县市政府)

十三、推动清洁能源扩大产能。加快构建以页岩气为重点,水电、风电、光电、生物质能等多元发展的清洁能源产业格局。力争页岩气利川区块实现工业化开发、咸丰区块取得工业气流、建始—巴东区块实现勘探突破。开工建设淋溪河水电站,建成走马风电场、峡口塘水电站。开展煤层气资源潜力评价,推进地热资源调查及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推进农村沼气高效利用。力争页岩气年产能达到2亿方,新增清洁能源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利川、咸丰、建始、巴东、鹤峰等县市政府)

十四、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恩施高新区和各县市建设专业园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围绕龙头骨干企业落子布局,支持立讯精密、达翔电子等企业扩大产能,引进和培育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经信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各县市政府)

十五、州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改和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经信局等,各县市政府)

十六、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0家、“两化”融合省级试点示范企业8家。(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各县市政府)

十七、推动现代服务业业态升级。聚焦建设“全国优质休闲康养基地”,以“旅游+”“+旅游”理念培育康养消费业态,支持建设一批健康小镇、康养基地。(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林业局等,各县市政府)

十八、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支持商业综合体、步行街、运动健身中心等消费场所建设,大力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培育壮大直播电商、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文旅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供销社、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政府)

十九、全面落实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稳定汽车、家电、餐饮住宿、住房等传统消费。(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经信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握5年政策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模式,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持续精准施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扶贫车间”等吸纳就业能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保障、人才智力等政策衔接,健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考核机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州政府扶贫办、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住建局、州水利湖泊局、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地方金融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业局、州人社局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一、稳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防死守耕地红线,新建高标准农田26万亩。分区域落实粮食生产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50万亩、产量稳定在145万吨以上,确保面积不减少、产量不降低。提升“菜篮子”保供水平,蔬菜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保供稳价,出栏生猪400万头以上。建立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强化农技服务,扎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畜牧中心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二、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围绕茶、烟、蔬、药、果、畜,实施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标准化改造,提升单产能力。大力开展“一村一品+”行动,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新增“一村一品+”示范村16个、规上农业龙头企业24家,争创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公司、州卫健委、州林业局、州畜牧中心、州经信局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三、加强种质资源和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利用,保护好“恩施玉露”“利川红”“贡米贡茶”等本土珍品,推进“恩施硒茶”等国家级品牌、“恩施黑猪”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新增“两品一标”认证产品40个。(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畜牧中心、州政务局,各县市政府)

二十五、全力推动硒品出山,持续抓好“扶贫832”平台网络销售、硒品入杭入京入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农业农村局、州政府扶贫办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六、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化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和风貌引领,加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分类推进乡村建设。启动“四县五乡”高山片区乡村振兴试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乡镇双通道进出和行政村双车道提升,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全面推进危桥改造,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农村电网改造、乡村电气化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工程,抓好恩施市杨柳溪、建始县蛇皮洞和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水电路网房”及环保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州水利湖泊局、州经信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等,恩施、建始、巴东等县市政府)

二十八、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清洁行动,推进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全覆盖,新建改建农村户厕1.4万户,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深入推进“三乡”工程,鼓励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卫健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人社局、州科技局等,各县市政府)

二十九、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加快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各县市政府)

三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完成恩施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全国试点工作。建好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探索推进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恩施等县市政府)

三十一、确保项目谋划深度。紧盯国家“两新一重”、疫后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和湖北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等投资导向,精心谋划一批重点项目,按照“有政策支持、有资金来源、有土地保障、有审批可能”的原则,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储备项目质量,确保储备项目投资规模保持在15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各县市政府)

三十二、增强项目争取力度。大力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和专项补助资金。加快沿江高铁宜昌至涪陵段、恩施机场迁建等重大项目开工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安恩张铁路、恩黔铁路纳入国家及省“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等,各县市政府)

三十三、加大项目建设强度。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80个,完成投资248亿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各县市政府)

三十四、实施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开工建设利咸高速、建恩北高速和国省道、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等项目,加快郑万高铁、鹤峰东高速、宣咸高速等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铁路办,各县市政府)

三十五、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菜大师、恩施欢乐硒谷、利川市集萃高新生命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加快推进达翔电子二期、来凤县硒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野三关高山硒养旅游度假区等项目。(责任单位:恩施高新区管委会,恩施、利川、来凤、巴东等县市政府)

三十六、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项目,开工建设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加快推进巴东县城长江干流库岸综合整治、宣恩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咸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等项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水利湖泊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恩施、利川、巴东、宣恩、咸丰等县市政府)

三十七、实施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开工建设恩施职院整体迁建、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州档案馆等项目,建成州中心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辅检大楼、州委党校新校区等项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恩施职院、州文旅局、州国投公司、州档案馆、州卫健委、州中心医院、州委党校,各县市政府)

三十八、实施一批新基建项目,新建5G基站2000个以上,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争取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布局恩施州。(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等,各县市政府)

三十九、提升项目服务温度。继续推行领导包联项目机制,强化项目精细化服务和调度,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用地等要素需求。扎实开展“比抓强促”,在全州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确保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地方金融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业局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好国家和省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一业一证”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再造办理流程,推行“告知承诺”“超时默认、自动用印”,加快“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州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县乡村一体化,实现200个以上高频事项跨县市通办。全面推行“753”改革,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低风险项目审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责任单位:州政务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大数据中心、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一、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办好企业家沙龙,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规范整顿中介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异地评标,大力开展评定分离改革。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优化办、州政务局、州信访局、州工商联、州经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创新政银企线上融资服务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力争企业主板上市破零。(责任单位:州地方金融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各县市政府)

四十三、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商事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地方金融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四、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提升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司法局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五、深化诚信政府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政府失信行为等专项治理,确保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全面兑现履约。(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法院、州经信局、州司法局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六、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完善失信约束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州发改委、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中心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七、打造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对标国际惯例、世行标准和自贸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完善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措施,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以国际视野建好大通关平台,大力支持恩施海关、边检建设发展,持续提升通关便利水平。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社会氛围,引导形成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形成“你发财我发展、你创业我就业”的开放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海关、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委宣传部等,各县市政府)

四十八、做强州城,增强一核支撑力。大力实施“强州城”战略,强化州城龙头地位,全面提升州城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加快“六纵五横四环”城市路网、出口路、人行道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龙凤大道、叶挺路人行道改造、硒都大道绿化、栖凤公园、清江民族学校等“五个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恩施市政府,州住建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等)

四十九、提前谋划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规划机场快速通道、恩高宣一体化城际大通道,启动空铁临港新区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三区双城”(恩施高新区、空铁临港新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恩施州城、宣恩县城)一体化发展,聚力打造“一核支撑”。(责任单位:恩施市政府、宣恩县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经信局、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等)

五十、建好县城,增强县域发展承载力。坚持规划引领,按照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县城。支持建始、鹤峰、咸丰、巴东等城区“一城多镇”建设。推动县际快速通道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构建建巴鹤、利咸来“两翼并进”格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文旅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等,建始、鹤峰、咸丰、巴东、利川、来凤等县市政府)

五十一、实施城区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开展城区河道、库岸综合整治,完善城区应急备用水源、防洪排涝、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恩施、利川、来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湖泊局等,恩施、利川、来凤等县市政府)

五十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174个老旧小区、846套棚户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经信局、州大数据中心等,各县市政府)

五十三、擦亮小城镇,增强乡镇发展活力。全面落实“擦亮小城镇”建设三年行动,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打造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特色小城镇。支持乡镇培育壮大核心支柱产业,全面激发乡镇活力,真正把乡镇建成城乡融合的纽带、乡村振兴的龙头、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快实现“全域协同”。推进“口子镇”建设,支持野三关镇完善城镇功能、提升承载能力,打造我州融入“宜荆荆恩”城市群的重要链接点和东部桥头堡。(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州商务局、州经信局、州文旅局等,各县市政府)

五十四、全方位开放合作。深度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宜荆荆恩”城市群,以旅游合作、交通建设、行政审批等为切入点,建立高效合作会商机制。全面落实“山川协作”工程,争取建设一批协作平台和协作产业园区。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强与万州、黔江、湘西等地区多层次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务局、州民宗委、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等,各县市政府)

五十五、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和“破零攻坚”,力争新增出口实绩企业15家、出口过500万美元企业5家,进出口总额增长10%。(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政府)

五十六、强力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按照“突出产业、聚焦工业、引链建群、绿色发展”思路,紧扣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目标,瞄准东部产业转移地区、对口支援地区、成渝地区,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着力招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力争全年新开工、新投产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分别达到110个、60个。强化签约项目落地服务,确保2018年以来招商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五十七、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档升级铁路货运和港口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海关铁路监管区,谋划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对接渝新欧、汉新欧班列物流,加快构建国际航线、铁路班列、长江水运等多通道协同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铁路办、恩施海关、恩施机场公司等,各县市政府)

五十八、在州城规划建设武陵山区综合物流中心、县市建设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建设物流站点、农村推进“村村建邮站、村村通快递”。新建一批物流园、专业市场及冷链物流设施,培育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力争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等,各县市政府)

五十九、打造创新平台。聚焦“州域经济重要增长极”定位,完善恩施高新区发展规划和“1+8”管理机制,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推动创新等高端要素向高新区聚集,全力创建国家高新区。完善园区水电路气网、工业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规模标准厂房,实现“标准地”常态化供应,强化企业孵化和公共服务功能,增强高新投、政信担保公司实力,提升高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以园区为载体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创新利益共享机制。(责任单位: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州地方金融局、州国投公司、州高新投公司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加快建设硒研发技术创新平台、湖北恩施道地药材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硒食品、生物医药产品公共中试平台建设,新增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硒资源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州卫健委、湖北民族大学、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州农科院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一、完善创新机制。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引导州内高校院所科研力量向主导产业倾斜,推动与更多国家级、省级创新团队合作,开展产业技术难题攻关。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恩施技术大市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5家。(责任单位:州科技局、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卫健委、州硒资源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院、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州农科院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二、聚集创新人才。大力实施“硒谷英才”计划,开展“能人返乡、专家联姻、博士引进”三项行动,在杭州等城市探索建设“人才飞地”,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用好本地人才,吸引人才回流。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科技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三、积极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提升“绿水青山”颜值,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保持100%。加快实现“金山银山”价值,着力构建“两山”转化制度体系,探索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汇交易。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州内清江流域实施横向生态补偿,确保生态补偿类收入占比稳步提高。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1个,确保示范县市达到5个。(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水利湖泊局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四、切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

六十五、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扬尘污染、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治理,确保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六、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深入推进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经信局、州住建局、州水利湖泊局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七、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行耕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实施土壤酸化治理44万亩。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八、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完成州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切实抓好规划执行和监督。建立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考核机制,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和地块“标图建库”,盘活存量土地,探索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政府)

六十九、深入推进河库长制,全面落实长江、清江“十年禁捕”。(责任单位: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严格落实《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巩固山长制,推行林长制,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分区域推进林相、林分改造,植树造林9.88万亩,完成4191亩裸露山体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政府)

七十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稳就业”一揽子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实施“技能提升行动”,举办首届“劳动职业技能大赛”,打造“恩施月嫂”“恩施厨娘”等劳务品牌。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州级统筹。(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退役军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妇联、州社保局、州医保局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各县市政府)

七十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制度。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为主,每个县市启动建设1所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卫健委、州妇联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升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和普惠园覆盖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学位供给,持续化解“大班额”难题,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要求扩充中职学位。支持湖北民族大学建设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民族大学,支持湖北恩施学院建设应用技术型大学。组建恩施州职业教育集团,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评价和督导改革。(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恩施职院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五、加快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人物地”同防,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秩序不打乱、发展不停步。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医疗救治网络。依托州中心医院打造武陵山医疗中心,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加强感染、呼吸、重症等专科建设,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药耗材带量联合采购,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卫生人才三年培训计划,继续定向委培农村医学生。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关注青少年健康问题。推进托育机构建设,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卫健委、州中心医院、州医保局、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科协、团州委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六、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抗战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四馆三场两中心”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推进文化数字化、智慧化。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加强乡村文化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支持开展“一县一品”赛事活动,举办恩施州第九届运动会。(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旅局、州财政局、州民宗委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地方金融局、州财政局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八、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开工建设应急管理“一中心两基地”和州民兵训练基地,持续推进国防“智慧动员”建设,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应战能力。〔责任单位:州应急局、恩施军分区(州国动办)等,各县市政府〕

七十九、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重点行业领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政府)

八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

八十一、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集中治理涉诈涉毒问题。(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各县市政府)

八十二、坚持和完善“尖刀班”常态化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四级矛盾层级化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持续深化律师“三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州信访局等,各县市政府)

八十三、扎实做好国防教育、双拥共建、人民防空等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巩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责任单位:恩施军分区(州国动办)、州退役军人局、州住建局等,各县市政府〕

八十四、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统筹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红十字会、慈善、残联和工商联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移民后扶、地震、气象、档案、史志、机要保密、邮政、通信等工作,促进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八十五、深化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政府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绝对忠诚。(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八十六、推进法治建设。把法治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府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各方面监督,主动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八十七、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动思想大解放,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努力成为服务构建新格局的行家里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大力度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在新的征程中披荆斩棘、开拓创新、坚毅前行。(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八十八、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完善财力保障和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加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注重审计和巡视巡察结果运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