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1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9〕28号)精神,推进我州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目标,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抓手,积极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质效。到2025年,全州8个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明显改善,自动气象站乡级行政区全覆盖,标准化率达到80%;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彰显,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7%,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8%;城市和乡村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标准化率达到96%,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85分以上,基本建成适应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继续完善州、县、乡、村四级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政府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与责任人动态名录库,强化应急管理、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整合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网格员和气象信息员,形成“多员合一”的基层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并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委政法委、州气象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局)

2.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建立本地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开展涉水景区、山岳景区、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气象灾害高影响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完善以红、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防御体系。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降低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中小学科普教育体系,纳入干部日常培训。(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教育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委党校、恩施银保监分局、州科协)

3.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就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用地规划征求同级气象主管机构意见。加强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旅、电力、城市建设等重点行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现气象灾害易发区、贫困地区、监测盲区的自动气象观测站全覆盖,构建多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加强5G、云平台、物联网技术、无人机、新型雷达等新技术应用,提升智能观测和应急观测能力。建立林业、应急管理、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发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应急局、州林业局、州大数据中心、国网恩施供电公司)

4.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水平。完善州、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建设,广电、通信等部门要完善红、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扩大预警覆盖面,提高及时性,全面提升全州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气象局、州广电台、州应急局、移动恩施分公司、联通恩施分公司、电信恩施分公司)

(二)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5.提升农业气象服务能力。聚焦“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富硒特色优势农业,开展优势农业种植区局部小气候实时监测设施建设,深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建立农业气象精准服务示范基地。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技术,开展面向种植户的个性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适时开展烟叶防雹、人工增雨抗旱作业。(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

6.发展新型农业气象服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创建茶叶气象服务中心,推广国家地理标识产品个性化农业气象服务,推动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开展茶叶、马铃薯、中药材等“气候好产品”认证服务,挖掘农产品气候价值,助力农作物品牌发展和质量提升,提高优势农产品竞争力。(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7.推进生态气候资源品牌创建。深化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提升森林火险、植被和水体保护等生态气象服务能力。深化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评估,加强新能源建设气象服务支撑。深入挖掘“利川·中国凉爽之城”“建始·中国生态气候康养金地”“巴东绿野仙踪度假旅游区·湖北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内涵,推动气候资源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中国天然氧吧”“国家气候标志”“避暑旅游目的地”“特色气候小镇”等特色气候资源标志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示范区和气象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林业局)

8.深化生态环境保障气象服务。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依托物联网技术提升作业装备自动化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建立州县一体化生态服务型人影体系,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农业防雹、增雨抗旱、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生态修复与涵养、水库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气象决策服务、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防治效果影响评估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9.推进城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城市小气候监测、工业园区等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推动县域及大型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暴雨雨型及强降水分布研究,建立分县市的暴雨强度公式,服务城市防涝工程设计。将气象信息接入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系统,深入开展城市渍涝气象预报预警,提供面向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和智能管理等领域的专项气象服务,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气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局、州大数据中心)

10.加强民生气象服务。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县市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发展依托互联网的公众需求动态感知技术,建立气象服务指标体系和知识库,丰富气象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康养、休闲、旅游等多元化、个性化和精细化需求。加快建设基于位置和需求、移动交互的伴随式感知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设气象服务融媒体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文旅局、州广电台)

11.强化重点行业气象服务。推进气象与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增强交通、能源、旅游、自然资源、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开展恩施机场迁建、沿江高铁、长江航道巴东段三维一体的气象保障服务,提升交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精细化智能预报技术,提升能源专业气象服务效益。开展“农旅”“硒旅”“林旅”“康旅”等休闲与乡村旅游气象服务技术研发,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助力恩施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围绕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易发区建立气象风险精细化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提高气象风险等级预警服务能力。开展电力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推进以水电气象服务为核心的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丰富个性化气象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气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文旅局、州林业局、州硒资源中心、国网恩施供电公司)

(五)加强气象技术装备工程体系建设

12.大力推进气象装备工程建设。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加强卫星、雷达等气象观测数据利用,推动小雷达、风廓线雷达建设,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依托国家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保障行动、现代化提升行动、安全提升行动等“三项行动”,建设智能作业指挥系统、现代作业装备、效果评估体系,强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气象局、州发改委、州烟草专卖局)

13.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与省气象局签订厅州合作协议,围绕恩施战略发展需求,重点在智能监测预报预警、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山洪地质灾害、生态气象保障、旅游气象服务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州、县两级科技部门在气象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以气象核心科学技术为重点,争取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州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州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州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各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督查评价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财政保障。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和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气象服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三)提升队伍能力。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力度,将高层次气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

附件:1.恩施州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2.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恩施州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值

目标值(2025年)

精密监测

自动气象站标准化率

%

60

80

观测业务稳定运行率

%

95

97

垂直探测覆盖率

%

11

40

精准预报

暴雨预警准确率

%

85

88

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

分钟

45

60

晴雨24小时预报准确率

%

85

87

温度24小时预报准确率

%

84

86

精细服务

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85

85以上

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

%

90

95

县级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覆盖率

%

70

8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覆盖率

%

80

85

高影响行业气象服务融合度

%

-

80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标准化率和物联网监控覆盖率

%

60

96

综合保障

台站基础设施达标率

%

80

95

地方财政投入与中央财政投入占比

%

50

80

气象探测环境综合评分

84.5

88

附件2

恩施州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州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谭鉴锡  州政府副秘书长

姜玉印  州气象局局长

成  员:州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州委党校、州广电台、州大数据中心、州硒资源中心、州科协、州农科院、州烟草专卖局、恩施银保监分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移动恩施分公司、联通恩施分公司、电信恩施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气象局,州气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