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恩施州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关于开展2021年度恩施州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经局,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恩施学院、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州林科院:

为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全州2021年人才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州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2021年度选派州级科技特派员55名,选派期为两年。重点围绕县域科技创新和乡村人才振兴需求选派特派员,通过与贫困村、龙头企业、“星创天地”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开展对接,提升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水平。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州级科技特派员从以下单位选派: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恩施学院、州农科院、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州林科院、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

州级科技特派员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特长、技能和实践经验,选派人员主要面向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村开展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与需求单位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可优先选派,原则上州级科技特派员与省级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不能同时申报。

三、选派程序

(一)各选派单位结合恩施州产业发展情况,按照分配指标(附件5)组织科技人员填写《恩施州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汇总后填写《恩施州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以上各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州科技局。

(二)各县市科经局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需求单位与科技人员对接,并实地核实后,确定拟服务本县市的科技特派员名单,填写《恩施州科技特派员拟选派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于11月5日前报州科技局。

(三)州科技局汇总形成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计划,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签订恩施州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附件4)。服务协议一式5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经选派对象签字,派出单位、派驻单位、派驻县市科经局加盖公章后,由派出单位统一报州科技局,经审核盖章后,反馈派驻县市科经局、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派驻单位各1份留存。

四、经费保障

州级财政统筹资金保障州级科技特派员补贴等支出,对选派的州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8500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的交通、生活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经费补助。

五、相关要求

1.各选派单位要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认真选派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加强管理和考核,切实发挥科技特派员技术特长,提升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需求单位科技创新创业能力。

2.各县市科经局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科技特派员和需求单位的实际困难,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服务“三农”提供工作保障。

六、联系方式

州科技局农村社发科 马俊杰

联系电话:0718-8417253

电子邮箱:1306078721@qq.com


附件:1.恩施州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恩施州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汇总表

      3.恩施州科技特派员拟选派信息登记汇总表

      4.恩施州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

      5.2021年恩施州科技特派员申请人员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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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业8号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