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八届人大二次会议5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州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05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将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六家电站纳入统计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是上报统计数据必须遵循统计法律法规。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要求,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二是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
三是统计上报主体必须符合统计制度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统计原则规定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恩施州统计局
2018年5月28日
主管领导姓名 胡梅源 联系电话 8428192
经 办 人姓 名 杨春武 联系电话 8229915
邮 政 编 码 445000
抄送:州人大常务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州政府政务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