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经信局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1
州经信局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清理,由我局由起草、以州委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2个;由州邮电局起草、以州人大常委会名义印发的地方性法规1个。

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个

(一)《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恩施州发〔2019〕2号)。

(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恩施州发〔2019〕11号)。

二、继续有效地方性法规文件1个

(一)《恩施州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邮电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颁发时间为1996年7月24日)。

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

2.继续有效地方性法规文件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doc

继续有效地方性法规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