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明带队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3-15
陈学明带队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3月8日至1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带队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等单位及利川、巴东两县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

调研组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利川市和巴东县法院、都亭办事处、信陵镇实地调研,查阅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卷宗,查阅了近年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和利川、巴东二县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利川、巴东二县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陈学明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的一大亮点,既能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又能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其依法行政。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放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来认识。要明确工作目标,在巩固出庭应诉率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提高应诉质量。要落实工作举措,解决重点问题:加强教育培训,解决认识认知的能力水平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解决责任心不强、形成合力不强的问题;作好准备工作,解决“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问题。要加强考核督办,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高效。要创造必要条件,出台规范性、可操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案,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升经费保障。

陈学明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监督制度、法律监督制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要加强对修订后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的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和检查督办,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