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
发文单位: | 发文字号: | ||
文件类型: | 文件类别: | ||
发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
为保障咸丰县建设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活龙坪乡、小村乡、清坪镇和黄金洞乡4个乡镇共2220个村部分土地实施征收,用于G351恩施芭蕉至咸丰龙井段改扩建工程(咸丰段)项目建设,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位置及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起于黄金洞乡冉家寨村谢家土,止于活龙坪乡龙井村。由黄金洞乡冉家寨村沿恩咸线通道布线经风背岩村、石家坝村至金洞寺司村,在金洞寺司村新建黄虎坝大桥跨越唐崖河,利用S249南下至大沙坝村,在原龙家院村设桃子溪隧道出清坪镇灯笼寺村后到达二道水,利用清小线通道布线经小村乡羊蹄村、土地溪村至小村村,由小村村南侧绕过集镇,向西布线经小村乡荔木村、李子溪村,活龙坪乡八家台村、原花土村、茶林堡村,到达活龙坪集镇,由集镇北侧绕过,向西北方向布线,经活龙坪村、楼子庄村、晓溪村、观音塘村到达终点龙井村。
土地权属:活龙坪乡龙井村、观音塘村、晓溪村(原晓溪村、望相田村)、楼子庄村、活龙坪村、茶林堡村、海龙坪村(原花土村)、八家台村(原八家台村、孙家沟村);
小村乡兴隆沟村、李子溪村、杜家溪村、荔木村、小村村、土地溪村、羊蹄村;
清坪镇灯笼寺村;
黄金洞乡大沙坝村(原龙家院村、大沙坝村)、金洞寺司村、回龙寺村、石家坝村、风背岩村、冉家寨村。
(具体位置及范围以征地红线图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为准)
二、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咸丰县建设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届满之日起,将由活龙坪乡、小村乡、清坪镇和黄金洞乡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登记,并对土地现状进行影像锁定,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1、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2、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咸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3、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咸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