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5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州局相关科室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鄂市监竞争函20212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把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办案。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局《通知》所列整治重点,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扎实开展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医药购销、医疗美容服务、违规商业炒作、教育领域、农村地区、涉农商品、促销行为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大力查办案件,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务求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建设,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益和竞争优势。

三、注重舆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广播、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禁止违法促销行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震慑违法分子,维护法律权威。

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查处重大疑难案件和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局报告。从6月开始,每月19日前将案件情况统计表(累计数据)、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报送州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科同时报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办案件的处罚决定书等信息,并于2021年 12 月 4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宁于扬;联系电话:8222036电子邮箱:173264005@qq.com。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pdf

         2.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pdf

        3.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xlsx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