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条码使用的提醒函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6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条码使用的提醒函
索引号: MB1626291/2021-44395 主题分类: 标准
发文单位: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商品条码使用企业:

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GS1商品条码及物品编码标识体系,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代码和条码标识。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是提高企业在产品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商品条码使用不规范,主要问题是:条码对应的产品信息没有进行日常维护,条码与商品信息不符,条码被不法商家冒用,使用过期条码等。

这些问题,使得企业产品在生产销售环节中遇到诸多困难和风险,使产品流通遇到阻碍,同时面临了相当的法律风险: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非法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根据不同情况处以10000元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我局郑重提醒商品条码使用企业:

一、妥善使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http://www.gs1cn.org/的账号密码,使用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如数字和大小写字母组合密码;

二、按照规定,在商品条码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办理续展,避免所使用的条码因超期作废;

三、及时维护相关产品条码信息,做到条码信息与相关产品准确对应。

请各条码使用企业务必加强条码信息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条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