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492450/2021-236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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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来凤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无 |
文件类型: | 公告 | 文件类别: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鄂常办文〔2021〕8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各部门对截至2020年12月30日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来凤县十七届第79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我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公布来凤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凤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布来凤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鄂常办文〔2021〕8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各部门对截至2020年12月30日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2021年6月23日来凤县十七届第79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23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10件、予以修改4件、失效4件、废止5件;50件政策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14件、予以修改2件、失效11件、废止23件。
文件废止后,相关事项仍然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进行管理;对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若相关事项还需要规范性文件调整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3个月内重新报送县人民政府制发;对需要修改的文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修改后报送县人民政府制发。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
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件):
附件2.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共14件)
予以修改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共2件)
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共11件)
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共23件)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