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2021年第二批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公示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0
宣恩县2021年第二批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扶贫补贴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8〕12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请,共9家企业申报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县人社部门初审、复核等程序,审定各企业单位补贴信息公示如下:

经审核,湖北兴龙工具有限公司、宣恩县众仁服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吸纳83名脱贫劳动力就业,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共计壹拾陆万陆仟元整(小写:166000.00元)。其中:6家扶贫车间吸纳82名脱贫劳动力就业,给予补贴壹拾陆万肆仟元整(小写:164000.00元);宣恩宜红贡茶有限公司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就业,给予补贴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

 公示期为即日起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8-5823305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8-5824912。

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