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9
州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2020年,州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恩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构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机制。州局设有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配有专职人员2名。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州局年度部门预算,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交通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到位。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治监督科,具体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交通行政复议、法治交通建设的日常工作,有效的保证了法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2.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交通建设问题。州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治交通建设职责,将交通法治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部署、一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问题,2020年,州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专题研究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和干预行政审批。

(二)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1.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今年以来,州局中心学习组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律师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专题学法4次。州局领导为机关职工上微党课3次。在本年度普法学习中,州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圆满完成了今年“七五”普法学习任务。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近五年来州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近几年来,随着法治交通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州局针对我州交通法治建设工作的实际,逐步建立起以《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内容的行政决策制度,立办事规矩,定办事程序,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法治交通建设长效机制,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州局党组先后制定出台了《恩施州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专题会议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方式、审查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2020年,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共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23次,研究决策事项涉及“十三.五”规划、年度预算、依法行政及交通改革、资产处置、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项目安排等。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确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需签订重大对外合同,需由州局法治部门或州局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按规定报备案审查。州局重大行政决定(包括重大的对外合同的签订)需经由局法治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

3.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将推行行政执法“三星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制发《恩施州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各执法单位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全州交通运输所有行政执法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结果上网公开,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研究决定已在执法单位全面推行。

4.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2015年以来我局开始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施南律师事务所王军同志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机关科学决策、依法施政提供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一年来,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信访4起、提供法条疑难解释6次、参与机关行政决策法治咨询3次。

(四)持续开展依法治理,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州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研究制发了《2020年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就2020年全州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了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完成了本年度“七五”普法学习任务。在“12.4”普法宣传周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活动”专栏宪法知识有奖答题和宪法知识测试。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全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新一轮岗位培训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局直各执法管理单位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基本知识,今年,圆满完成对全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轮训一次的目标。2020年,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共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2期,培训执法人员120余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20余名路政、运政、水路交通执法人员参加省厅行政执法人员水平考试。坚持做好行政执法“两证”申办和补换证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两证”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全年共审查、培训、考试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新进行政执法人员5人。

3.畅通执法投诉渠道。自2017年以来,州局设置了12328交通运输服务专线,配备有工作人员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处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犯。2020年,州局12328交通运输服务专线共受理和查办交通行政执法投诉11件。

4.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两法衔接”工作。完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州局配有行政复议人员2人,坚持行政复议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出现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的现象。2020年州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推进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局直公路、运管、港航执法管理单位及县市交通执法管理单位均实现了“两法衔接”平台链接,将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规范、及时录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4号),自2018年以来,交通运输部门,在州委编办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州公路局的路政执法、州运管处的道路运政、州港航(海事)局的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州质量监督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政执法剥离出来并予以整合,组建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州级交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目前,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已于今年7月正式运行,定编24人,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也已基本到位,从根本上克服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头执法、资源分散、执法效能不高的弊端。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州级交通运输系统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项158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118项,0跑腿事项40项。除涉及安全的9项事项外,其他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全部列入年度超时默认清单。基本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统一发证”。积极落实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窗口。每月局直设立常住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到窗口办公两次,现场为办事群众解决问题。

2.下放管理权限,放宽市场准入。将原由州交通质监站负责监督的普通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交由县市负责监督。普通公路项目施工许可按照辖区管理原则下放至县市交通运输局,县市审批的国省干线、大桥以上、中隧道以上项目施工许可向州局报备;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客运运力更新服务,取得相应班线许可的道路运输客运企业,班线客运车辆更新时,拟投入车辆座位数不变或者增加座位数在10%以内,即时办理道路运输证;州内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达到AAA的旅游客运企业,可根据市场和企业实际自主决定增减运力,县市运管部门受理后,当场办结。

3.精简审批环节。涉路施工许可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取消涉路施工许可的预受理、预审查环节,按照“谁许可谁受理”原则,由审批部门以征求属地公路部门部门意见的形式完成现场勘查。州内道路旅游客运企业使用包车客运车辆(不含班车客运和定线旅游客运车辆)在恩施州境内从事旅游包车经营活动时,只要车辆检测合格,驾驶员、车辆证照符合规定,与旅行社签订有效手续,可免办县际、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

4.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局直各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要求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根据全州交通运输项目建设情况共调整检查对象35家,客货运企业36家,水路运输(建设)企业25家,水运工程项目4个。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直属执法单位开展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随机抽查企业37家,其中局机关抽查5家,州运管处抽查24家,州港航海事局抽查6家企业、2个建设项目。抽查结果全部录入湖北省双随机监管系统予以公示。

5.加强信用交通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湖北”、“湖北政务服务网”网站同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优化信用环境。组织开展恩施州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参评普通公路建设项目22个,施工合同段39个,参评施工企业34个。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对全州135家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上度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七)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1.推行阳光政务。以州局门户网站为载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本单位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州局行政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程序,发布公开指南,按年度及时发布公开年报。及时公布财务、招投标、项目建设及新闻信息。2020年按照公开程序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63条。

2.推行阳光信访。依托网络平台,责成专人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实现与相对人的良性互动。2020年,受理网络咨询、信访件53件(已经办结52件,正在办理1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下步工作

(一)做好新阶段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普法宣传谋划。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新一阶段普法普法宣传教育,构建州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大格局。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并圆满完成州局机关及局直有关单位年度普法学习任务,参学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适时出台州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后,根据规定,组织局指各单位要认真对本单位已发证件进行全面梳理,严格依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执法人员所持执法证件进行审核,给予保留、注销、暂扣、吊销的认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证件换发工作。加强对综合执法队伍培训力度。持续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健全文明规范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基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下放的指导,持续推进“一次办好”,适时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窗口“一窗通办”;二是指导组织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加强信用监管,推广审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用好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红黑名单”制度,组织指导局直相关单位开展好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恩施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9日